打假人王海狀告云南白藥:隱瞞有毒成分屢致中毒
王海在法院門口向記者出示起訴狀和證據。記者 曹博遠 攝
同種藥品的說明書,批準文號相同,上圖為大陸產品沒有成分標注,下圖為美國市場產品有成分、含量說明。
云南白藥集團出品的系列藥物,說明書中均未標明中藥成分。在香港遭遇召回事件后,該集團才首次承認,藥物中含有中藥草烏,其中含有有毒化學成分烏頭堿。
今天上午,著名打假人王海到朝陽法院起訴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好一生大藥房有限公司,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為。
遭遇召回事件后,云南白藥集團發布聲明,稱近年來未監測到嚴重不良反應。但一個月來,記者在國內找到了多個服用、使用云南白藥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例。
專家認為,企業無權以商業秘密為由對抗公眾的知情權。
公益維權
隱瞞有毒成分 律師告云南白藥
今年年初,湖南天戈律師事務所律師羅秋林運動時受傷,買了云南白藥散劑使用。他意外發現,云南白藥的說明書里竟然沒有中藥成分說明。
他的一個朋友恰好從美國回來,帶來一瓶在當地購買的云南白藥散劑。它與羅秋林買的藥批準文號相同,但前者的說明書中標明了成分和含量。
今年2月5日,香港爆出云南白藥召回事件。香港衛生署發文回收云南白藥的5款藥品,理由是發現藥物中含有有毒化學成分烏頭堿,但未做標示。
云南白藥集團發布聲明,承認情況屬實。但表示,1956年國務院保密委員會將云南白藥處方、工藝列為保密范圍,根據國家保密法規,說明書中可不列成分。
羅秋林認為,云南白藥的銷售行為不但違反了藥品管理法,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為此,他在湖南的衡陽市衡南縣法院、衡陽市蒸湘區法院和長沙市開福區法院分別起訴了云南白藥集團。
羅秋林不否認這是一場公益訴訟。他曾接到法官電話,問他是否接受調解。羅秋林答復:“接受調解的前提是云南白藥立即修改說明書,列明毒性藥材并作出警示。我起訴的目的是要求企業對公共衛生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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