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奶企“早產奶”曝光續:企業故意改日期
4月18日,寧波牛奶集團被內部員工因“心情不好”曝光早產奶,先是寧波市質監局對產品進行封存,立案查處,后是企業發微博表示自責與歉意,承認這是生產管理漏洞,生產廠長作降職處理。
快報持續關注事件進展,如之前承諾的,時隔一個星期,昨天寧波市質監局官方微博公布了最新進展:
4月19日,我局對涉及并查封的全部26批次產品進行抽樣,并委托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進行實物質量檢測。同時,按照法定程序,對寧波牛奶集團有限公司虛假標注產品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展開進一步調查取證。
目前進展如下:
1.經抽樣檢測,此案涉及的產品實物質量合格;
2.經查證,寧波牛奶集團虛假標注產品生產日期違法行為系企業故意行為;
3.此案我局將依法從重處罰,目前正組織集體案審、向當事人履行處罰告知等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并送達當事人后,我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罰結果。
此前,寧波質監曾責令企業兩天內拿出整改計劃,一周內上報整改情況,昨天寧波質監食品處副處長帶隊到牛奶公司考核整改情況,考核內容多達70多項,具體到某一款產品也有二十幾項指標,結果還沒出來。
去年,寧波酸奶有指標未達標,今年一季度也有某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對于事故頻發,以及早產奶是否是企業的長期行為,食品處處長邵源峰表示,需要拿證據來說話,要針對本起案件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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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篡改牛奶生產日期
銷售經理被判刑
今年3月14日,金華浦江縣法院宣判了一起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案件。王某原來是義烏蒙牛公司的城市經理,同事弟弟趙某聯系到他,問能不能拿到便宜點的臨期(即將到期)牛奶。原來趙某想要修改牛奶生產日期當成正常牛奶來賣,賺上一票。他對王某承諾“不會虧待你”。抵不住誘惑的王某以用于發放員工福利為由,以22元每箱的價格從舟山蒙牛公司拿了3000箱純牛奶交給趙某。
沒多久,趙某便將改好生產日期的500箱牛奶以每箱45元的價格賣了出去。此后見沒有出什么問題,趙某又賣出了2000余箱,分別賣往義烏、浦江、磐安等地,銷售金額11萬余元。
牛奶賣出沒多久,浦江、義烏等地均有客戶反映牛奶出現了結塊的現象,王某便通知趙某回收已售出的牛奶,兩人從各地共回收了1200余箱,賠償了各地客戶的損失。
隨后,趙某向公安機關自首。法院判決,王某獲刑一年兩個月,趙某獲刑一年,并各處罰金10萬元。(韓宇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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