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燒牛肉未標明“真實身份” 誤導消費者
齊魯網1月6日訊近日,濰坊市民李先生在齊魯網《陽光連線》中反映:“在濰坊沃爾瑪超市購買的王光燒牛肉有問題:一是產品實際為罐頭食品,但未標注;二是里面的小料包沒有標注詳細的生產規格。”
對此,齊魯網記者進行了調查。濰坊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障科的劉科長認為:“王光燒牛肉實際為罐頭,產品包裝上未標明,對消費具有一定誤導性;其次,配料包不標明規格不符合法律規定,已經立案調查。”
網友爆料:王光燒牛肉欺騙消費者
1月5日上午,齊魯網記者通過電話與爆料人李先生取得聯系,他告訴記者,2012年11月19日從濰坊沃爾瑪超市購買了數袋曹縣“王光燒牛肉”,回家食用時發現口感“異常”,便向超市進行咨詢,后被告知所購產品并非牛肉,而是“牛肉罐頭”。
但令李先生納悶的是,他翻遍了包裝袋,只看到上面標有“真牛肉”,并沒有任何“罐頭”字樣。李先生認為:“這明顯是在欺騙消費者。”
之后,李先生還發現另一問題。“我后來偶然發現里面還有一個小料包,外包裝上也沒說明里面有料包。更奇怪的是,料包上除了標明凈含量之外,沒有其他任何的生產規格,這不符《食品安全法》。”李先生說。
超市回應:王光燒牛肉已全部下架
隨后,齊魯網記者聯系到濰坊市沃爾瑪超市,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光燒牛肉產品已經全部下架處理。
對于其他問題,負責人不予回復,理由是:“消費者已將此事投訴到工商部門,我們(超市)會按照工商部門的處理結果辦事。”
工商部門:王光燒牛肉對消費者存在誤導
李先生表示,所反映問題確實分別于2012年11月25日和12月20日向濰坊市工商局進行了投訴。
那么,工商部門對此有什么看法呢?齊魯網記者隨后聯系上了濰坊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障科的劉科長。
劉科長表示:“王光燒牛肉包裝袋上確實沒有‘罐頭’字樣,我們(工商人員)看了后也很難辨認出是罐頭食品,只能從生產許可證號上的‘0901’辨認出是罐頭產品。王光燒牛肉在包裝上標注不清,對消費者具有一定誤導性。”
對于消費者李先生提出的料包問題,劉科長表示:“外包裝袋內的小料包只標有凈含量,沒有其他規格標注,肯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對此我們已經立案調查。”
劉科長還告訴齊魯網記者,目前已經聯系了衛生、質檢等部門,待權威部門出具相關文件后再做進一步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明確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者對標簽、說明書上所載明的內容負責。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
王光集團未對此事進行回復
1月5日10時許,齊魯網記者撥通了王光集團一位蔣姓負責人的電話,對方以“不負責此事”為由拒絕回答相關問題,并記下記者聯系電話,承諾“會將此事轉給集團相關負責人進行回復”。
但截至發稿時,齊魯網記者未接到王光集團任何回復。對于此事,齊魯網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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