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來相信你 帶“毒”的藥品
“毒膠囊”事件,還在不斷地挑戰著公眾因藥品質量安全而脆弱的神經。根據最新報道,卷入“毒膠囊”事件的江西弋陽縣龜峰明膠有限責任公司已全面停產,公司法人代表被刑拘,質監部門有關責任人也被處停職檢查。
而“毒膠囊”被曝光后,被曝光藥企最先忙的都是撇清責任,把自己擺到“受害者”的地位,向公眾訴苦,而非公開道歉和召回涉“毒”藥物。直至19日,涉事藥企之一的修正藥業才通過官方網站發布《關于疑似鉻超標羚羊感冒膠囊處理進程的通告》,稱目前已經召回199件疑似鉻超標羚羊感冒膠囊,并通過網站對公眾表示歉意。
4月18日,衛生部部長陳竺首度回應“毒膠囊”事件表示,藥物膠囊重金屬限量早就有標準,我們現在要依法嚴加管理,“對我們的藥品、對企業家的誠信、對醫藥衛生事業還是要有信心,有責任的企業家科學家是醫藥行業主流”。問題是,在“毒膠囊”等食品藥品安全事件不斷發生的當下,如何從原材料、生產、流通等各個環節加強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已成為政府有關部門的當務之急。
如果涉“毒”企業和違法人員不被嚴懲,監管缺位和行政問責得不到完善,官員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沒有加強,怎能推動我國食品藥品的安全化?我們憑什么來相信我們的藥品和企業家?
“毒膠囊”為何能出現?
NBD:為什么會發生“毒膠囊”事件?
于明德:有三個因素導致了“毒膠囊”事件的發生。首先是企業的法制觀念淡薄,違法使用工業用品代替藥用輔料,企業的違法行為是導致事件發生的最主要因素。要依法嚴懲違法企業。
第二,雖非這次事件的因果關系,但與“唯低價招標”的政策導向是有關聯的,這種導向的結果可能造成這樣的現象越來越多。
第三是監管缺位。事件從檢舉、揭發到檢驗都非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舉報的是媒體,檢驗部門是個研究單位,藥監局也是在媒體報道后才知道的。監管缺位必須扭轉。
孫新生:與中國藥品生產和產業鏈質量意識缺失,質量控制、質量保證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市場惡性競爭,以價取勝,藥品招標忽略質量等因素有關。也與部分制藥企業社會責任缺失,道德誠信度低,公司內部管理差有關。更深層次的原因則包括法律制定、法律約束、法律制裁有待完善。此外,我國的監管機制相對較為特殊,地方監管部門缺乏獨立運作機制,重視為企業服務,忽略監管,受約于地方政府行政干預,形成地方保護主義。
NBD:根據2011年數據顯示,中國醫藥市場的增幅已高出全球制藥市場增幅20%左右,在高速發展下,行業的無序競爭是否也是 “毒膠囊”事件發生的原因?
于明德:對于無序競爭還是有序競爭的判斷取決于序,取決于制度建設,現在競爭總體情況良好,企業發展快,企業過多的現象是存在的,但不能稱為無序競爭。企業過多可能會導致非理性因素摻雜的競爭問題出現,惡性競爭也是完全可能存在的,實際情況來看確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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