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保險業可在大陸經營交強險 新市場潛力巨大
6月21日14時,《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上海簽署。根據協議內容,在銀行、保險方面,大陸允許臺灣的銀行在福建設立異地支行,允許臺灣的銀行在大陸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積極支持符合資格的臺灣保險業者經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
協議明確了兩岸服務市場開放清單,在ECFA早期收獲基礎上,更大范圍地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為兩岸服務業合作提供更多優惠和便利的市場開放措施。其中,大陸對臺開放共80條,臺灣對大陸開放共64條,雙方市場開放涉及商業、通訊、建筑、分銷、環境、健康和社會、旅游、金融等行業。
據悉,協議對兩岸服務貿易市場的開放涉及了WTO《服務貿易總協定》12個服務部門中的11個。其中,大陸方面出價均高于對WTO的承諾水平,一次性出價涵蓋的行業類別之多、開放力度之大,在大陸已簽署的類似協議中前所未有。臺灣業者多年期盼的在大陸設立證券、基金、期貨公司,也予以了大幅開放。
臺灣方面也對大陸服務業作出了一些開放,如已在臺灣設有分行的大陸的銀行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增設分行,大陸的銀聯公司也可申請赴臺設立分支機構。此外,陸資企業可望赴臺開旅館、餐廳。
臺灣《經濟日報》社論認為,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臺灣獲得了相當豐碩的成果,可以在未來獲得大量的新投資機會,也為臺灣致力發展服務業掌握了廣大的市場基礎。特別是在金融業和電子商務的市場開放上,可以為利差極小的臺灣金融業拓展一個潛力巨大的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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