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險政府買單限制多 無業重度殘疾或不能享受
6月20日揚子晚報A43版刊登了《半年過去了,惠民沒落實》,說的是秦淮區一位低保戶反映,去年底南京市出臺優待政策,承諾給低保殘疾人交養老保險,但半年過去了仍沒落實。昨天,南京市殘聯回應道,此政策針對的對象僅是從來沒有參加工作的低保、重度殘疾人,凡參加過工作的,單位繳納過養老保險的人,不屬于此政策的優待對象。
政策
給低保殘疾人交保險,僅限“純居民”
據南京市殘聯工作人員介紹,此優待政策的依據是去年11月26日南京市政府出臺的《南京市殘疾人保障實施辦法》。揚子晚報記者在南京市政府網站查詢到了該文件,文件標號為寧政規字〔2012〕26號。第二章第一節的第六條明確:“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稱低保)待遇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由區縣政府或街道(鎮)、社區(村)集體分別按最低繳費標準繳納部分、全部社會養老保險費。”揚子晚報記者還注意到,第五條寫道:“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城鎮殘疾職工納入本市社會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相關單位應當依法為城鎮殘疾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南京市殘聯工作人員表示,對比這兩條規定可以看出,該政策將南京市城鎮殘疾人社會養老保險分為兩個類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此對應,殘疾人也被分成“職工”和“純居民”兩類身份。“凡是參加過工作的,單位給繳納過養老保險的,不管現狀是否有工作、養老保險誰交,都不屬于純"居民",都不屬于此政策的優待對象。”南京市殘聯工作人員解釋道。
南京市殘聯理事長謝德俊告訴揚子晚報記者,有7342名低保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由政府按最低繳費標準繳納全部保費。
個案
無業重度低保殘疾人也不一定能享受
此前向本報咨詢的家住秦淮區桃園的低保戶呂女士,沒有工作,屬重度肢體殘疾,全家吃低保。那么她能享受此政策嗎?揚子晚報記者了解到,今年48歲的她以前在民政局下屬福利工廠上班,后來工廠倒閉,她到了私營企業,最后一家單位是風格涂裝設備有限公司。“就是掛靠著,不用上班,工資只發兩個月,不過私營企業給我交養老保險。”她說,從2010年起,她自己交養老保險。
秦淮區殘聯理事長楊曉燕表示:“呂女士這種情況不能享受此政策,必須是從來沒有參加過工作的低保、重度殘疾人(二級及以上,不含聾人)才可以。”她解釋說,居民養老和職工養老分屬兩個“盤子”,呂女士過去有單位,已進入職工養老的“盤子”了,被職工養老所覆蓋,不能中途變更到居民養老范疇。“我們最近會派工作人員上門解釋政策,了解她的需求,幫她介紹工作。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