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家旅游局25日發布提示稱,非法“不合理低價游”的買賣雙方均須承擔法律責任。游客參加“不合理低價游”也要受罰?此事引發公眾質疑。
國家旅游局25日發布提示稱,非法“不合理低價游”的買賣雙方均須承擔法律責任。游客參加“不合理低價游”也要受罰?此事引發公眾質疑。
對此,國家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作出如此提示是因為有些游客貪便宜選擇低價游,反過來助長了不法企業。市場監管下狠手,必須依靠游客配合。如果不配合,市場仍然無序,沒有改觀的跡象。
那么,新規存在哪些普遍性疑問?在實際中能否落地?
焦點一 “不合理低價游”如何界定
“什么是合理?什么是不合理?如果300元游香港不合理,那多少算合理呢?”北京市民楊女士表示困惑。
上月底發布的《國家旅游局關于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中列出了“旅行社的旅游產品價格低于當地旅游部門或旅游行業協會公布的誠信旅游指導價30%以上”等5種行為。“新華視點”記者采訪旅游企業和基層旅游管理部門發現,這樣的界定標準在實際中很難執行。
記者查詢中國旅游協會等部門搭建的“全國重點城市熱點旅游線路價格參考平臺”發現,從北京出發到哈爾濱及雪鄉5日旅游參考價格應在2000元-3000元之間,但攜程網上一款類似產品最低報價僅為1199元。按照界定標準,這款旅游產品是否應該被認定為“不合理低價”?攜程網客服人員表示,這個報價包含了正常旅行費用,屬于“純玩0購物”行程,不是低價游。
旅游業內人士認為,“全國重點城市熱點旅游線路價格參考平臺”的指導價與實際市場存在脫節的情況。指導價里包含的景點、交通等費用相對僵化,并且很多價格都處于波動狀態,指導價的真正作用還不大。記者了解到,除部分熱點旅游城市和線路外,目前,還有不少地方并未出臺指導價格,公眾沒有判定價格是否合理的依據。
河南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主管段玉東介紹,旅行線路定價一般都是按照市場的一個大概標準。例如,從河南出發到港澳的團一般價格在3500元左右,如果大大低于這個價格肯定達不到成本,必然會存在購物等問題,是“不合理低價”。但是,多數時候,游客不了解其中的“潛規則”,對于一些介于合理與不合理之間的價格缺乏判定能力,很容易受到宣傳蠱惑,忽視低價背后的隱患。
廣東財經大學旅游管理與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張偉強教授表示,目前,如何界定“不合理”缺少科學合理的手段。業內人士認為,管理“不合理低價游”是主管部門職責所在,不該將責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連執法部門都難以界定的“不合理低價游”,本身就處于信息接受弱勢地位的消費者,根本沒有能力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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