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旅游的時候,該不該給導游小費?我國旅游業界曾為這個問題糾結了很久。記者日前獲悉,近日,國家三部委聯合出臺意見支持推廣導游薪酬制,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對導游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這也意味著,曾被旅游業界忌諱的“小費”有望重出江湖,引發了熱議。
旅游的時候,該不該給導游小費?我國旅游業界曾為這個問題糾結了很久。記者日前獲悉,近日,國家三部委聯合出臺意見支持推廣導游薪酬制,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對導游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這也意味著,曾被旅游業界忌諱的“小費”有望重出江湖,引發了熱議。
有業內人士認為,這是與國際“接軌”,但也有網友質疑,“自愿”是否會變成“被迫”,一旦不給小費,導游會不會就給游客“臉色”?
導游收“小費”
有望合法化
記者獲悉,日前國家旅游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首次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導游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肯定并支持推廣“導游薪酬制”,其中有一條明確提出,“旅行社要盡快建立健全針對導游的職業技能、專業素質、游客評價、從業貢獻為主要測評內容的導游績效獎勵制度,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對導游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
記者采訪了攜程等多家旅行社負責人,他們認為,這意味著以前在國內旅游時常常被導游忌諱的“小費”將被合法化,有業內人士認為,這與國際上旅游行業中給“小費”的慣例,可以說是接軌了。
記者了解到,該消息立即在旅游業界圈內引發了高度關注,認為以前在旅游過程中,導游“收小費”不但“偷偷摸摸”,還要對游客“苦口婆心”解釋。旅游業界人士陳先生透露,一些導游“放棄”了“小費”,轉身成為“導購”,誘導游客加點購物,從中抽水,導游的服務也大打折扣。“這種詬病曾是我們旅游行業中的一塊頑疾,直到《旅游法》出臺后才有所好轉。”
導游:“打賞”讓工作更有激情
導游小費有望合法化,最為關心的應當是國內數十萬導游人群。記者采訪的10多位導游,對該消息均已獲悉。
潘先生是廣州一家知名旅行社的資深導游,他告訴記者,《旅游法》實施后,他們不再稱呼游客所給的獎勵為“小費”,改為“獎賞金”。一般在出境游的時候,導游收到的可能性比較高,前提是游客自愿。“當然,我們在出發前的說明會也會告訴游客可以根據導游的服務予以打賞,讓他們有心理預期,一般在行程結束的倒數第二天收取。”潘先生說,“小費”不是工資收入的主要部分,但會“錦上添花”,如果予以合法明確,“我還是很高興的,這畢竟是對我們努力的一種肯定和回報。”他介紹,在帶團的過程中,比如在飛機上巡視游客,關心長途旅行的老人,在護照的復印件后面,貼上用餐翻譯詞等,“這些細心的服務做到了,也是得到小費的前提。”
資深導游路先生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帶團中沒有“小費”一說,但會在帶團回來后,旅行社給予一定的帶團補助。“不能說有了小費,積極性就更高,沒有小費,帶團的服務也要很好,這只是對自己工作的肯定。”路先生認為,“重獎之下,必有勇夫,小費合法化,也利于吸引更多優秀人才進入導游團隊,對旅游行業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旅行社:有的準備重啟 有的頗為猶豫
據介紹,早在2012年,國內一家大型旅行社在中高端線路上就引入過“小費制”。該社負責人回憶,當時游客主動付小費的比例最高達到2至3成。實驗了一段時間后,也無其他旅行社響應,“一家之力,改變游客這么多年的習慣,還是很難。”
記者昨日采訪了廣州以及國內多家旅行社,就“導游小費”今后的出路,給出了不同的回應和答復。
攜程方面表示,準備在適當的時機重啟國內游小費制,但目前旅游行業存在的一些低價團和依靠購物回扣的線路,難以滿足實施的條件。
南湖國旅負責人則表示,目前與游客簽訂的合同中并沒有明確導游小費,以后會在合同中建議游客如果認可導游的服務,在自愿的基礎上給一定的小費。“會把小費從團費中單獨剔出來,讓游客來親手交給導游,這也是對他們服務的一種監督和鼓勵。”
廣之旅方面則回應稱,《旅游法》實施以后,導游服務費將包含在團費中,游客在報名時連團費一并支付,對于導游的服務質量,旅行社則通過定期系統培訓、出團后游客滿意度回訪等方式予以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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