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目前針對旅行社收取出境保證金的行為,尚沒有明確細致的監管規定,致使游客在權益保障和維護上困難重重。方法貌似很明確,但不少游客在出境保證金遭遇“賴賬”后卻痛苦地發現:維權之路很艱難。
新華網天津7月9日電(新華社記者付光宇)交上一筆數額不菲的出境保證金,你美美地出國玩了一圈,回國,卻發現錢沒了……
近段時間,天津連續發生幾起游客出境旅游保證金被扣、相關旅行社“失聯”的事件,隨著暑期出游高峰來臨,不少游客在選擇旅行社時陡生憂慮。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目前針對旅行社收取出境保證金的行為,尚沒有明確細致的監管規定,致使游客在權益保障和維護上困難重重。
保證金、預付金——結果錢飛了
在一家民營企業工作的許女士告訴記者,今年4月21日她帶父母參加了天津金龍國際旅行社組織的赴韓國雙飛5日游,3個人共交了9萬元的“出境保證金”,而原定于6月份退回的“出境保證金”至今沒有著落,旅行社也已人去樓空。
據許女士介紹,他們這個赴韓國的旅行團有49人,繳納的出境保證金共計147萬元,至今沒能追回,很多人快要崩潰了。“本來是散心游,誰知道成了堵心事,到現在也不敢告訴父母實情,怕老人接受不了,身體吃不消。”
而一些購買了“預付費旅游卡”的游客,則同樣是被坑沒商量。購買了金龍國旅旅游卡的陳大姐對記者說:“我和朋友都買了這個價格為1998元的旅游卡,可以分別去韓國、張家界和長島旅游,三年內有效。”隨著金龍國旅的“失聯”,她原定暑期和朋友一起韓國游的計劃成為了泡影。
天津市旅游執法大隊市場檢查科科長龐云凱告訴記者,不光是金龍國旅,近段時間易游天下、旅游百事通等旅行社也發生了類似的情況,給游客經濟上帶來了一定損失,追討出境保證金也成為游客向相關部門投訴的焦點。
缺了制度,沒法監管?
記者從旅游部門了解到,一般情況下,旅行社向出境游客收取保證金,是為了預防自身風險,是企業自發的業務行為,游客一般也是在協商后自愿交納。因此,保證金出了問題應屬于一種經濟上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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