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云南省旅游發展委正向涉事導游及旅行社發出聽證告知書,之后再依程序作出正式處理決定。陳春艷告訴記者,當天所帶的團是一個“昆明、大理、麗江、西雙版納游”的低價團,合同上簽的就是“旅游購物團”。
針對近日網曝云南一導游因不滿游客消費低而辱罵游客的情況,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3日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擬對該導游作出吊銷導游證的處罰,擬對涉事旅行社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罰、對旅行社直接負責人處2萬元罰款,并將涉事導游及旅行社記入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
官方通報
涉事旅行社已道歉并賠償
云南女導游因不滿游客消費低而辱罵游客、強迫購物事件曝光后,國家旅游局責成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立即調查,并要求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昨天,云南旅游委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
據通報,經云南省旅游執法總隊和昆明市旅游執法監察支隊聯合調查,相關視頻曝光的情況屬實。涉事導游系昆明思遠導游服務公司注冊的導游陳春艷。該導游于4月4日經昆明風華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承擔“昆明、大理、麗江、西雙版納游”昆明、大理、麗江段的帶團任務。4月12日,該導游帶團由麗江返回昆明,赴西雙版納前,于上午11時許,在云南密玉珠寶有限公司購物消費后,因游客購物量較少,該導游便在旅游車上對游客講出侮辱性語言,強迫游客購物,并威脅取消行程安排,中止旅游合同,遂被游客錄像時長5分鐘左右。事后,經部分游客向相關組團社及地接社昆明風華旅行社有限公司反映后,涉事旅行社已于4月20日向部分游客賠禮道歉并賠償每人500元。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之規定,擬對陳春艷作出吊銷導游證的處罰。
另外,經調查,風華旅行社還存在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規定的情形,“不向臨時聘用的導游人員支付本法第六十條規定的導游服務費”“要求導游墊付或者向導游收取費用”等,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罰,并對旅行社直接負責人處2萬元罰款。同時,將涉事導游及旅行社記入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
目前,云南省旅游發展委正向涉事導游及旅行社發出聽證告知書,之后再依程序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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