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推進旅游誠信建設工作,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識,國家旅游局制訂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即日起正式施行。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為一至兩年,期限自信息核實之日算起。
噴泉泡腳
天上發飆
為推進旅游誠信建設工作,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識,國家旅游局制訂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即日起正式施行。根據這一《辦法》,國務院旅游主管部門建立全國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由省級旅游主管部門報送或通過媒體報道和社會舉報等渠道采集。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為一至兩年,期限自信息核實之日算起。
對游客影響有多大?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法學系主任、副教授申海恩認為,此前有關游客文明行為的倡議、公約也不少,《辦法》的實施明顯從舉措的剛性上有所提升。“積極作用是對游客極端行為的震懾,如通報個人信用等機構,會對游客的銀行貸款、出入境等造成困難,這對游客震懾作用還是很大的。”他指出,從目前來看,游客常出現的一些不文明行為,并不是嚴重的觸犯法律或者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并不能通過這個《辦法》得以約束,還需要通過提升國民旅游素質等多種途徑改善。
北京旅游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表示,被記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游客在出游時并不能被各個相關行業機構強行限制,因為沒有這方面的法律依據。所以《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更多是起到一個震懾作用,政府希望借此達到督促全民文明旅游的目的。
上了“黑名單”怎么辦?
《辦法》指出,被記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游客,可以向做出記錄的旅游主管部門提交異議申請,一般由當事人提出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旅游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做出答復。經審查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予以糾正。異議處理期間,不影響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的管理。國家工作人員故意提供錯誤信息,或篡改、損毀、非法使用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莒南文明辦:文明終于有了強制措施的保障,贊!
@杜木橋:品行記錄,應當伴隨一個人的一生。
@航空母艦50982:什么條文關鍵是看落實情況!
@宜仙_小喜:我們要對得起文明古國這四個字!
@呆呆陪你韓國游:文明素質還得由法律來“約束”?汗!幾千年中華文明都哪去了啊,就不能自覺點嗎?
@到處走走:應該狠狠抓,媒體曝光!
@用戶5578075235:非常正確,要讓那些素質差的、有錢任性的人,付出代價,禁止他們乘坐飛機、高鐵;禁止出境。
@vchenguohui:提高公眾素質關鍵還是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尤其是對中小學生的教育。
@顯示終止:記錄了之后會怎么樣?
@428s:應該和信用記錄掛鉤,有不文明行為記錄的,貸款什么的一律限制。
@fox-lion:個人的不文明行為記錄是完善旅游秩序的有效方法。個人不文明行為也是對別人安全與自由的一種侵犯。這也反映出一個國家國民精神素質的高低。
@江蘇光風霽月:一到兩年太少了點,應該多保留幾年。
@銀川的海闊天空:不能只針對旅游不文明行為,應該由國家有關部門系統制定公民在社會活動中的各種不文明行為,分級管理。
六種不文明行為將被“拉黑”
根據《辦法》,游客六種不文明行為將被拉入“黑名單”:
旅游活動中因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
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
損毀、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
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而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責任;
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
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門要通報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征信機構通報。
綜合新華社 新京報等網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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