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人士稱,《旅游法》是需要各方共同遵守的法律。隨著法律的實施及深入,游客、旅行社、景區應該更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并進行遵守。
中國首部《旅游法》實施一年有余,而針對旅游行業中的投訴依然層出不窮。今年3·15,本報966966熱線梳理了一年來讀者的旅游投訴情況。晨報的旅游調查顯示,遇到旅游問題,選擇向有關部門投訴和同旅行社、景區協商解決的游客僅4成。我們呼吁當游客遇到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可向市旅游局的執法熱線進行投訴,還可尋求律師幫助,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景區投訴多因信息溝通不暢
2014年,本報966966熱線共接到針對旅游的投訴87宗。其中,圍繞景區方面的投訴量最大,占到1/3,達27起。而這些投訴,多是因為景區與游客之間的信息溝通不暢所致。
以去年艾女士對縉云山景區的投訴為例。艾女士表示,雖然景區修建完好,但景區相關的住宿和餐飲配套并不完備,使得家人的整個行程受到影響。另外,林先生反映,去黑山谷玩耍時,因為塌方導致交通堵塞,不得不原路折返,可景區并未提前告知游客。
事實上,《旅游法》針對景區對游客的服務方面并未作太多的規定。不過,隨著重慶5A級景區的增多,對游客進行告知,保持信息的暢通,也是景區服務方向。重慶市旅游局表示,目前,特別是十一、春節等重大節點時,當地景區通常會聯合交通、市政等多部門協助景區管理,提升游客體驗。但同時,游客出行前也可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了解景區的路況等信息。
旅行社服務投訴是重災區
針對旅行社方面的投訴,去年共接到19起。一些旅行社甚至出現了嚴重的違法嫌疑。
去年8月,有游客投訴,某旅行社大巴車司機在接到游客后發現參團人數較少,不足以成團,拒絕接待。
還有游客反映,旅行社在自費項目方面“模棱兩可”,既收了游客的自費項目費,又不安排自費項目。為此,市旅游局提醒廣大游客,無論是否參與自費項目,或者進店購物,旅行社都應在出團前提前告知游客,讓游客有選擇的權利。如果中途出現“強制”行為,則是違反《旅游法》,游客可向市旅游局投訴。
法律人士稱,《旅游法》是需要各方共同遵守的法律。隨著法律的實施及深入,游客、旅行社、景區應該更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并進行遵守。同時,游客遇到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可向市旅游局的執法熱線進行投訴之外,還可尋求律師幫助,以法進行處理。
(記者 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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