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生在網上以每張20元的特價秒殺了11張海航機票,分別遭遇航班延誤。因海航以特價機票為由拒絕為夏先生簽轉其他航空公司,夏先生將海航訴至法院。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在這起案件中,航班延誤原因不透明的問題再次遭到詬病。
記者了解到,夏先生是一名IT工程師。如今已經作廢的這11張機票都是夏先生為旅游度假參加海航官網“20元機票秒殺”活動“秒殺”來的,飛國內不同航線。
由于這些航班均發生延誤,夏先生曾要求海航改簽至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但海航以特價機票為由拒絕改簽,也不同意改期。夏先生稱,他被告知航班延誤的原因都是天氣和流量控制。但他通過第三方資料查詢得知,涉事航班的延誤原因均為前序航班晚點即運力調配原因造成。在海航聲稱因天氣等原因延誤的同時,國航、南航的飛機卻在正常、準點運行。
夏先生認為,特價機票不得退改簽的規則,只有在航班飛行正常的情況下才有效。當航班不能正常飛行時,便不應再適用此客票規則。
上午,海航代理人答辯表示,原告購買的這11張機票出行時間集中在去年5月4日到6月4日間,部分航班在出行時間和地點上有矛盾,因此他判斷夏先生購買這11張機票并不是以實際出行為目的。
海航方面表示,這11張機票是夏先生以每張20元的價格“秒殺”所得,只相當于正常價格的0.1折,因此官網曾多次提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簽轉、改期和升艙,對此參與秒殺活動的人都應當遵守。
上午,夏先生向法庭提交了參與機票“秒殺”活動時的電腦截屏,顯示當時官網的提醒是不得自愿簽轉,并非針對“非自愿”。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案外追訪
航班延誤原因何時能透明?
據美國航空數據網站發布的全球航班情況報告顯示,在航班準時性方面,北京機場在全世界35大機場排名中墊底,上海機場倒數第二。正是因為航班經常延誤,航空公司處理又不及時、不到位,導致機場乘客過激行為時有出現,甚至出現一個新詞形容這些暴怒的人群——“空怒族”。
在“空怒族”出現的背后,也是今天會發生這起訴訟的最主要原因,歸根結底還是航班延誤原因不透明的問題。
航空法專家張起淮告訴記者,出現航班延誤后,信息不通暢、不公開、不真實,是引發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目前,我們缺少的正是一條讓消費者能及時獲取真實信息的渠道。
航空管制、天氣原因是目前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時向乘客作出的最常見解釋。在造成航班延誤的26種情況中,恰恰這兩種原因鐵定是不賠償的。“即使航空公司作出的解釋是真實的,很多乘客也不相信。”
得知真實信息困難、投訴困難、打官司成本高,這三難直接導致國內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誤時束手無策。
能否完善立法解決賠償?
航班延誤的時間長短不要緊,至少要讓消費者能夠知情,能夠及時得到延誤之后的補救。張起淮認為,在相關機制尚不能健全的情況下,可以先由一個不屬于任何航空公司的第三方機構設立一個信息查詢的平臺,來告訴消費者航班延誤是什么原因、會耽誤多長時間,如果遇到流量控制,哪個航班先飛,哪個航班后飛等,讓消費者第一時間獲得這些信息。
朝陽法院法官熊攀表示,消費者乘坐飛機時很大程度上在意的是旅途時間。而關于所有航班起飛、到達、延誤的原始數據是消費者據此評價和決定選擇哪家航班的重要依據。以美國為例,美國政府在2009年公開了所有航班起飛、到達、延誤的原始數據,有程序員利用這些數據開發出航班延誤時間的分析系統,并向全社會免費開放。相比之下,中國的航班原始數據非常不透明,根本不對公眾公開。
就航班延誤對應的損害賠償問題,熊攀表示,我國立法存在缺失。2004年中國民航總局出臺了航班延誤損害賠償的指導性意見,指出如若是因為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4個小時以上的就應該賠償。但是這個指導性意見的法律層級不夠,很多航空公司并未執行,而且賠償的標準也一直沒有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