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立春。一些細心的公眾會發現,馬年含有兩個立春日。天文專家表示,由于今年春節相對較“早”,而明年春節又相對較“晚”,所以馬年出現了我國傳統歷法中的“一年兩頭春”現象。
天文專家同時也表示,馬年“兩頭春”系我國歷法推演所致,屬正常現象,公眾不必大驚小怪。
據了解,所謂“一年兩頭春”也稱“雙春”年,是指在農歷的一年中有兩個立春之日。具體到農歷馬年來說,2014年1月31日開始進入農歷馬年,而直到2015年的2月19日才會迎來下一個農歷新年,所以農歷甲午馬年就包含了兩個立春日,即馬年的正月初五立春(2014年2月4日)和同年臘月十六(2015年2月4日)再次立春。
中國天文學會會員、天津市天文學會理事虞志球表示,大凡農歷有閏月的年份(如馬年有個閏九月)均是年初年末都有立春日即“兩頭春”,其隨后的一年全年無立春日即“無春”,其余年份立春日或在年初或在年末。“這種規律以19年為周期,循環往復,個別年份稍有出入。”
民間有些人認為,春代表桃花,兩次立春意味“第二春”或“梅開二度”,如果在這樣的年份結婚,婚姻會不穩定,很可能會離婚,一輩子要結兩次婚。因此,“雙春年”不宜嫁娶。
天文專家明確表示,“兩頭春”完全是正常的歷法現象,與吉兇禍福、婚喪嫁娶無關,因此,公眾千萬不要被“‘兩頭春’不婚不育”等迷信說法所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