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春節”長假已經到來,廣大游客紛紛踏上旅游征程,在此特別提醒廣大游客: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享受快樂旅游行程。我們一起看看下面的旅游安全“錦囊”吧!
一、證件安全注意事項
護照、簽證、身份證、信用卡、機船車票及文件等是出國(境)旅游的身份證明和憑據,必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1、要把原件放在貼身的內衣口袋中;
2、要在出發前,各復印一份放在手提包中;
3、除出入境接受檢查時使用外,最好交給領隊統一保管;
4、遇到有人檢查證件時,不要輕易應允,而應報告領隊處理。如領隊不在現場,要有禮貌地請對方出示其身份或工作證件,否則應予拒絕。如對方是警察,可在檢查中記下其證件號、胸牌號和車號,以防萬一;
5、證件一旦遺失或被偷被搶,要立即報告領隊并向警方報案,同時請警方出具書面遺失證明,必要時向所在國申請出境簽證并向我國駐所在國使領館提出補辦申請;
6、嚴格遵守有關國際公約和出境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入境法規,不攜帶違禁物(藥)品,不參與目的地國家(地區)禁止從事的活動,攜有大量現金或特殊物(藥)品出入境時,要按規定如實申報。
二、錢物安全注意事項
1、出境期間不要攜帶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
2、不要把現金和貴重物品放在托運行李、外衣口袋或易被割破的手提包中;
3、不要把現金和貴重物品放在賓館房間或旅游車中;
4、不要讓也不要幫不相識的人看管或托運行李。
比較安全的做法是:
1、盡可能少攜帶現金,代之以信用卡或旅行支票,出游前可在國內兌換一些小額外幣,用于在目的地小額消費,如購買食品、支付小費等;
2、貴重物品可存放在賓館總臺或房間的保險箱中(須保管好憑據、鑰匙并記住保險箱密碼);
3、如發現錢物丟失或被偷盜,要立即報告領隊,并向當地警方報案。如在機場丟失,要速到航空公司機場失物招領部門簽記或索取丟失證明以備索賠。如在賓館或旅游車上丟失,要和領隊一起與相關方面交涉,并酌情報警方處理。
三、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搭乘飛機和游客,請提前2小時以上抵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以免誤機!請務必帶好身份證件或(護照)。
2、要熟悉所在國的交通信號標志,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隨意橫穿馬路;
3、在乘坐飛機或乘車時系好安全帶;
4、不要在飛機起飛后和降落前使用手機和相關電子用品;不要把頭和手伸出旅游車外;
5、在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時,要穿救生衣(圈);
6、萬一發生交通事故,不要驚慌,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速報告領隊和警方。
四、飲食安全注意事項
1、要在品質有保證的,或指定及下榻的賓館餐廳用餐,不購買和飲用地攤或小商販提供的飲料食品;
2、不吃過期或不潔的飯菜瓜果,也不要自帶食品(往往不能通過海關檢疫);
3、要避免在流行病傳播季節到流行病傳播地區停留;
4、出行前做好預防措施,攜帶一些常用必備藥品;
5、旅游途中萬一患病,要及時就診,不要強忍硬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