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質量無保證、高價購物、退換貨難等出境旅游購物的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21日提醒消費者,出境旅游購物要“六注意”。
首先,新旅游法嚴禁“零負團費”組團旅游,不要輕信旅游從業人員的低價團費宣傳。
其次,在境外旅游購物時,對于導游的勸導、商家的宣傳和口頭承諾,消費者要保持應有的警惕。在購買貴重物品前,消費者事先要做好功課,充分了解產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沖動消費。購物后,要主動索取購物憑證,以便事后維權。
第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中國消費者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用品,總值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入境時海關予以免稅放行。消費者在境外旅游購物時,既要遵守當地的有關規定,也要參考入境免稅限額。
第四,一些國家和地區為鼓勵境外游客消費,對在退稅定點商店購買的隨身攜運出境的物品實行退稅政策。目前,包括歐盟主要成員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很多國家都實行了這一制度。消費者在境外標有“GlobalBlueTaxFreeShopping”(環球藍聯退稅購物)的商店購物后,按照相關程序及時辦理退稅。
第五,在境外旅游購物時,消費者要盡量親自參與購物的全過程,不要輕易委托導游或他人代理購物,確需導游代購時也要主動索要購物憑證。因代購涉及環節較多,消費者一旦發現產品價不符實、質量缺陷等問題,需要導游協助辦理修、退、換貨時,往往費時費力。謹防個別導游通過代理購物的方式推薦質次價高的商品。
最后,境外旅游購物過程中,消費者如發現商家或導游存在強買強賣、欺詐消費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時,要及時收集權益受損的相關證據,避免正面沖突,依法主動維權。必要時,請求中國駐外機構協助,或在回國后立即向國家旅游局或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