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旅游局消息,依照《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管理規程》和《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建設與運營規范(GB/T26362--2010)實施細則》,經相關省級旅游部門和環保部門聯合技術評審和推薦、專家審核,黃山風景區等39家單位擬為“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據了解,公示期為2013年12月3日至9日,公示期內若對公示單位有異議,可通過電子郵件(郵箱chanyechu@cnta.gov.cn)或電話(010-65201511)提出意見。
2013年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名單如下:
北京市:
1.南宮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2.野鴨湖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天津市:
1.盤山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上海市:
1.明珠湖·西沙濕地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2.東灘濕地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重慶市:
1.天生三橋·仙女山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內蒙古自治區:
1.(興安盟)阿爾山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遼寧省:
1.(大連市)西郊森林公園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吉林省:
1.(長春市)蓮花山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黑龍江省:
1.(伊春市)湯旺河林海奇石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2.(哈爾濱市)松花江避暑城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江蘇省:
1.(泰州市)溱湖濕地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2.(常州市)天目湖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浙江省:
1.(衢州市)錢江源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2.(寧波市)滕頭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安徽省:
1.(黃山市)黃山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福建省:
1.(南平市)武夷山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2.(龍巖市)梅花山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