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旅游法從10月1日實施至今已經一個多月。記者了解到,部分導游的收入比以前大幅減少,還有一些導游干脆轉行。對此,上海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管理部門已多次調研旅游法實施對導游收入的影響,目前導游收入是回歸正常,也沒有出現導游人員大量流失的情況。
部分導游收入減半
在一家旅行社工作的導游石先生告訴記者,旅游法實施以來,一方面因為禁止強制購物、返點,另一方面因為部分線路價格有所提升,報名游客減少,所以最近一段時間不少導游的收入有明顯下降。“以前一個月可以帶四五個團,現在可能只有兩三個團,工作量減少了,收入也相應降低。”
除了工作量之外,影響導游收入更大的是取消購物、自費項目等。石先生告訴記者,以前導游一個月收入能有8000元到1萬元,高的時候甚至可以達到1.5萬元,不過,過去一個月,他認識的不少導游平均收入只有四五千元,比以前減少了一半。
因為收入減少,一些導游選擇了轉行,比如去做銷售等。“我認識的大概有四五個人轉行了。”
帶外賓導游影響不大
不過,一位主要帶外國游客的導游則表示,旅游法對自己的影響不大,因為以前帶的團也沒什么自費項目或者購物項目。
另一位導游則表示,收入比以前確實有所減少,但是還在可以承受的范圍內。“以前帶團是有指標的,比如購物、自費項目要達到多少,現在沒有這方面壓力了,所以心里感覺更輕松了一些。”她告訴記者,最近帶的團隊確實少了,但時下本來就是傳統的旅游淡季,估計隨著時間推移,旅游團隊數量還會有所增加,工作量也會有所增加。
回扣收入本就該取消
上海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旅游法實施對導游的影響,管理部門進行了多次調研,未發現有導游大量流失的情況。人員有出有進,“還有部分已經辭職的導游覺得現在行業更規范了,又重新回來做導游。”
對于部分導游收入下降,這位負責人表示,原來的回扣、返點都是不正當的收入,理應取消,“現在只能說是回歸了正常。”這位負責人還表示,旅游法實施的正面影響遠遠大于負面影響,旅游法對導游的權益也進行了明確規定,將導游服務費明文規定寫入合同,讓導游通過自身的專業技能獲得合法收入,而不用像之前那樣帶著所謂的“經營壓力”去工作,這事實上是對導游權益的最大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