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新《旅游法》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已有一月,其中“不得安排購物,取消自費項目”等明文規定,給導游群體帶來巨大陣痛。我市一些導游目前的收入直接從月入上萬銳減到3000元不到的境地,一些導游考慮轉行。對此,成都市旅游協會辦公室相關人士表示,新《旅游法》出臺后,導游的門檻提高很多,同時導游的薪酬體制也將規范起來,靠低價拉客、灰色收入支撐的導游將面臨淘汰和轉型。
部分導游收入遭遇滑鐵盧
一名從事6年導游職業的陳先生告訴記者:“歐洲路線的導游影響較小,因為歐洲線大多數的購物點都比較規范。影響比較大的是帶東南亞線路的出境導游,比如泰國的一些自費項目,里面貓膩不少,當地一些只針對游客開放的購物點,賣珠寶、木雕等高價產品,這些都容易滋生灰色收入。”除了帶東南亞線路團隊的出境導游收入有明顯減少外,收入最受影響的當屬地接導游。“他們靠灰色收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地接導游一般都是以掛靠公司的形式為生存狀態,都不是旅行社正式簽約導游,無基本工資,如果沒有了購物回扣,這些導游工作時就只有300元一天的服務費,一個月下來很可能收入達不到3000元。”陳先生透露。
在我市一家大型旅行社工作4年的莫小姐告訴記者:“以前有時候光購物傭金就能突破一萬元。”她向記者坦言,“現在我和很多業內朋友都有傾向轉行,如果有合適的機會,我們隨時可能轉行。”
“回扣”導游將被淘汰
資深導游殷先生告訴記者:“導游的工作量相當大,必須有好的體力,有時候還要經得起倒時差。從付出和收入來講,其實并不一定能讓你滿意,這也是近幾年導游行業入行的人多,能夠堅持下來卻很少的原因。”
不少旅行社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旅游業一直是低利潤行業,很多旅行社以做總量求生存,讓旅行社來養一群導游是非常吃力的。”所以,以前有部分導游以掛靠旅行社形式生存,有單子來了,就跑過來接團,他們沒有固定的底薪和養老金等。另一部分比較優秀的導游則以正常薪酬體制和一些大旅行社簽約。
“以后,依賴拿回扣的導游定會被慢慢淘汰出去,導游的入行門檻也將會提高。”資深導游李先生認為。業內人士也指出,在市場機制調節下,導游和旅行社的薪酬機制將在磨合中不斷得到完善和規范。
“一日游”小旅行社考慮轉型
從事旅游行業多年的譚女士稱,在蓉城開個小旅行社的門檻并不高。“搞一條‘蓉城一日游’線路,以超低的價格吸引游客,中途拉到茶葉店、土特產專賣店轉一圈,錢也就轉進來了。”
現在“一日游”不能搭購物點的便車,地接導游的收入受影響不景氣了,不少人不愿意干這一行,而那些靠地接旅游產品為主的旅行社有的提前關門了,勉強“活著的”也考慮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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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游局:
將建立導游最低工資制度
國家旅游局綜合司司長張吉林日前接受采訪時說,以往很多旅行社都采用臨時聘用導游的用工模式。有的甚至是口頭協議,導游從業人員獲取報酬缺乏正常機制。《旅游法》明確規定:“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游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張吉林透露,針對大多數旅行社與導游之間都是短期用工的現實,國家旅游局正在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共同研究制定相關的格式合同,從而確立導游最低工資制度,保障旅游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