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12日消息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今年年初,最高法最高檢相繼提出深化改革方案。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兩高報告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繼續向前邁步。
亮劍“冤假錯案”:發現一起糾正一起
【原文】
最高法:
切實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以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對錯案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對錯案的發生,我們深感自責,要求各級法院深刻汲取教訓,進一步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
最高檢:
把嚴防冤假錯案作為必須堅守的底線。對冤錯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訴環節把關不嚴的責任,吸取沉痛教訓,健全糾防冤假錯案長效機制。
【回放】
2014年,備受關注的“呼格案”、“念斌案”、“徐輝強奸殺人案”、“黃家光故意殺人案”等“冤假錯案”得到糾正。2014年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對518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今年年初,公檢法系統深化改革方案亮劍“冤假錯案”。
鐵腕反腐,海外追贓:不論職務多高權力多大,都要依法嚴懲
【原文】
高舉反腐利劍,對腐敗犯罪分子,不論其職務多高,權力多大,都要依法嚴懲。決不讓國外成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完善對外逃腐敗犯罪分子依法審理程序,無論其逃到哪里,都要堅決繩之以法。
整合組建新的“反貪污賄賂總局”,強化偵查、指揮協調等職能。探索對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決不讓腐敗分子在經濟上撈到好處。
2014年最高法依法懲處劉鐵男、李達球等一批腐敗犯罪分子。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1萬件4.4萬人。最高檢辦理周永康、徐才厚、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金道銘、姚木根等28名省部級以上干部犯罪案件。
司法為民:牢記“人民”二字
【原文】
決不允許對當事人訴求相互推諉,決不允許讓群眾為立案來回奔波。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規范司法行為。嚴格貫徹執行三大訴訟法,確保程序公正。
牢記“檢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堅持把檢察權置于人民監督之下。
司法公正:發揮律師作用,促進公正司法
【原文】
出臺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措施,加快律師服務平臺建設,為律師履職提供便利,更好地發揮律師作用,促進公正司法。
充分認識律師在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法律正確實施特別是推動檢察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構建良性互動檢律關系。
司法公開:著力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
【原文】
深化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臺建設,實現全國法院全覆蓋、各項工作全覆蓋、人員崗位全覆蓋。積極探索移動互聯環境下司法公開新途徑,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
改變以往主要公開職能職責和政務信息的做法,重點推進案件信息公開。開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全面建成全國檢察機關統一的案件信息公開系統,正式運行四大平臺。
建立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建成世界最大的裁判文書網,截至今年2月底共上網公布裁判文書629.4萬份。2014年各級法院通過視頻直播庭審8萬次。
深化司法改革:敢啃硬骨頭,甘當“燃燈者”
【原文】
司法改革已進入深水區,我們要敢于打破各種利益藩籬,勇于向自身開刀,動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頭,甘當“燃燈者”。扎實推進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見確定的各項改革舉措。
認真落實中央統一部署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地方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4項重大改革。
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司法體制改革作出“頂層設計”,提出“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今年年初,最高法、最高檢深化改革方案出爐。
網絡安全:決不允許網絡成為法外之地
【原文】
依法嚴懲網絡犯罪。切實維護網絡秩序,凈化網絡空間,決不允許網絡成為法外之地。依法懲治信息網絡領域犯罪。
依法懲治“偽基站”和利用網絡敲詐勒索、詐騙、制造傳播謠言、傳播淫穢信息等犯罪,維護網絡信息安全。
【回放】
2014年,網絡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涉制造謠言、有償刪稿和發布虛假信息,分別被判刑。繼2013年兩高出臺司法解釋打擊網絡謠言后,2014年最高法出臺網絡侵權司法解釋,打擊網絡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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