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遠安照片。圖片來自光明新區政府網
新京報快訊 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區發生滑坡,多人至今失聯。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今天上午發布消息,昨日(27日)晚9時許,光明新區城管局原局長徐某某跳樓自殺。據當地媒體報道,發生此次滑坡事故的臨時渣土受納場,系2014年經光明新區城管局審批同意。
據《深圳晚報》2014年10月報道,近幾年,深圳用來存放城市建設中產生的殘余渣土的受納場亂象頻出。已有的受納場,無法滿足需求。然而,已經制定的受納場的規劃,很難落實。
2014年2月,經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審批同意,在鳳凰社區紅坳村原采石場設立余泥渣土臨時受納場,使用期限至2015年2月21日。該臨時受納場即為“12·20”事故發生地。
今天上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官微發布消息稱,12月27日21時,深圳市南山區某小區有人墜樓。警方查明,墜樓者系自殺身亡。死者身份為光明新區城管局原局長徐某某。
12月25日晚,深圳舉行“12·20”滑坡事故第10場新聞發布會,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在會上說,國務院調查組認定“12·20”滑坡災害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
國務院調查組要求徹查原因嚴肅追責;最高檢已派員介入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調查,并與廣東省檢察機關已組成檢察調查專案組,依法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
2009年,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發布通告,擬任徐遠安為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局長。通告顯示,徐遠安1963年3月出生,籍貫江西省南昌市,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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