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綜述】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互聯網+警務”工作創新的步伐不斷推進。2016年底,公安部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更是明確提出“力爭到2017年底,建成一體化網上政務系統”。因此,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紛紛開展探索,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了警務工作從傳統型向智慧型轉變。但也需看到,隨著“互聯網+警務”工作創新的深入推進和公眾關注度的提高,一些創新舉措所蘊含的輿情風險也在成倍增加,如近期深圳等地交警聯網整頓“中國式過馬路”即引發了輿論爭議。下面,本文梳理了2016年底至今的幾起輿情案例,分析如何降低“互聯網+警務”工作創新中的輿情風險。
深圳等地交警聯網整頓“中國式過馬路”引爭議
2018年3月,廣東深圳市交警部門在設立“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后,又上線了“行人過馬路闖紅燈曝光臺”網站,將違反交通法規行人的照片、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進行公示,此舉引發輿論廣泛討論。支持者認為,曝光有助于激起闖紅燈者的羞恥心,是一種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處罰方式;反對者則表示,將闖紅燈行為拍下來作為處罰依據并無不妥,但公示個人信息存在明顯執法過當,甚至涉嫌侵犯交通違法者的個人隱私。隨后,深圳交警對“曝光臺”網站進行改版。本文經梳理媒體報道發現,利用這種方式整頓“中國式過馬路”的交警部門不止深圳一地,重慶、福州、濟南等地交警部門也采取此類方式,質疑該舉措涉嫌侵犯隱私權的聲音一直存在。
南京玄武警方“滴滴警務”平臺被指作秀
2017年7月,江蘇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滴滴警務”平臺正式上線,該平臺具有專家會診、一鍵報警、警務人員招募三項主要功能,引發輿論關注。其中,“一鍵報警”是“滴滴警務”平臺最主要也是被討論最多的功能,它大膽嘗試“網約車”式報警、搶單模式,即“當事人通過微信報警后,兩分鐘內,周邊的警力就能像網約車司機一樣‘搶單’,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如果過了一分鐘仍沒有人‘搶單’,那么指揮室就按照正常流程派警”。報警人還可以從一星到五星,對出警情況進行評價,警方也將通過相應的考核機制,激勵警力“搶單”。該平臺推出后,獲得一定輿論肯定和支持,但同時也引發不少涉警自媒體的質疑,認為該平臺并不能真正提高接警效率,猜測這是上級領導的“面子工程”。隨后,玄武公安分局作出回應,承認該平臺存在不足、不適合復制推廣,將不斷改進和完善。
“北京交警APP”辦理進京證業務屢遭車主投訴
“北京交警APP”是北京2016年28項民生工程之一,具備網上自助辦理進京證功能,受到外地車主的廣泛好評。上線以來累計下載量達到300余萬,成為安裝量最大的政務類APP之一。然而,自2017年5月開始,“北京交警APP”網上辦理進京證頁面部分時間段開始無法進入,到11月份僅后半夜可以正常辦理,其余時間均無法進入;12月份開始后半夜也無法正常辦理,APP辦理進京證的功能處于癱瘓狀態,而其余功能和廣告均能正常使用和訪問,導致車主群體的不滿情緒一直在發酵。與此同時,網上出現了新的“代辦進京證”黃牛業務,有的自稱有特殊辦理渠道。2017年12月15日,一位網民通過市長信箱投訴并收到北京市交管局回復后,“北京交警APP”在線辦理進京證業務恢復正常。
陜西府谷交警發布交通違法“表情包”被疑泄露隱私
2016年12月,陜西榆林市府谷縣交警部門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用“大頭貼”“表情包”等形式曝光了府谷城區的交通違法行為。文章曝光后立刻得到了網民的圍觀和轉發。然而,輿論場對此事褒貶不一,支持者稱形式新穎,讓人印象深刻,有助于樹立交管部門形象;而質疑者則認為涉嫌侵犯個人隱私。對此,創作“表情包”的民警表示,如果交通違章行為仍然存在,他還會持續創作下去,而府谷交警大隊領導則要求“在法律框架內創作,保護當事人隱私”。
天津交警視頻直播查酒駕要求太平間外“醒酒”引爭議
2016年11月29日晚,天津市交警部門通過視頻直播的方式查酒駕,被抓現行的司機當場被帶到醫院太平間接受生命的教育,有媒體報道稱“大部分被查司機在太平間外幡然悔悟”。對于此項創新,部分網民表達疑慮,認為此舉是對死者不敬。對此,《中國青年報》評論文章指出,“這種警務創新并非只要大開腦洞、大搞奇招就水到渠成。創新的‘尺度’與規范很重要”。還有媒體盤點后指出,2016年7月,天津交警就曾進行過交警夜檢直播,不僅同步呈現執法實況,還全程配有交警主播出鏡的實時解說和交通法律知識普及,但像這次帶到太平間門口“醒酒”還尚屬首次。
【應對建議】
在這些案例中,多數警方都在引發輿情后有所回應,對緩和輿情起到正向作用。其中,深圳、南京兩起案例中相關回應較為詳細,有的還介紹了舉措出臺的背景和過程,希望得到社會各界的監督和建議,所展現的誠懇態度獲得網民點贊。在“互聯網+警務”工作創新過程中,出現輿情風險的概率較大,因此,對輿情風險的防范不能只依靠事后回應,而是需要將輿情工作前置,加強追蹤研判,確保創新舉措獲得輿論認可,最大程度發揮便民利民功能。
設計階段:堅持以人為本預判潛在風險
“互聯網+警務”創新工作中多涉及技術創新、平臺創新,在技術開發前和平臺管理過程中,可加強警方與技術設計方的對接和溝通,讓技術設計方充分了解創新措施的目的和覆蓋對象的真實需求,堅持以人為本,避免淪為“政績工程”“面子工程”。此外,在創新舉措完成設計后,還需要進行調研和訪談,分析和預判可能存在的輿情風險,準備應對方案或完善內容,不留下誘發輿情的空間。
(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 車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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