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王先生致電稱,12月20日,榆林南路、普惠路周邊一下劃出了百十個路邊停車位,也沒設立收費標準的牌子,七八個穿著“停車服務”字樣衣服的人就開始收錢了。只要往這里停就是“一口價”,這些停車位合法嗎?
現場無收費公示牌 一口價要5元
昨日,記者現場看到,七八個身著“停車服務”字樣衣服的人,他們或騎電動車或騎自行車來回穿梭于普惠路和榆林南路周邊,只要一有車輛停入路邊剛畫的停車位上,他們就會一口價收取5元錢。
“只要停車就必須先交錢,這是規定。”一名女收費員對記者說,他們是停管中心派來的,這些車位都是停管中心規劃的。當記者索要發票時,該收費員撕下了一張印有“東區停車發票專用章”的發票。
隨后,記者先后對榆林南路和普惠路進行走訪,發現道路上僅裝有“P”字牌,并無收費詳情的公示牌。
而根據2012年鄭州市物價局所發布的“鄭州市市區公共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標準”,鄭東新區CBD地上停車場白天一次4元,夜間一次5元。而根據鄭州市《車輛存放服務收費管理新辦法》,機動車、非機動車在公共停車場停車20分鐘以內,免收一切費用。
停管中心 任何部門無權擅自規劃停車位
那么,這些又能開發票、又穿有專業制服的停車管理人員,為何不按正規流程及標準收費呢?
鄭州市停管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根本查不到這些停車位的記錄,這些停車位和收費員并不是他們所規劃和聘請的。
該負責人稱,這些停車位很可能是辦事處所規劃,但除了停管中心任何部門都無權擅自規劃停車位。
商都路辦事處辦公室工作人員袁先生表示,他們沒有權力規劃停車位,也從未規劃過停車位。他們愿意派人配合記者一同調查,看看這些停車位到底是誰規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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