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國銀監會河南周口銀監分局發布〔2016〕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中國工商銀行周口分行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罰款5萬元。
周銀監罰決字〔2016〕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周口分行違規向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五條、第五十條,《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4年第 1 號)第四條,《中國銀監會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銀監發〔2012〕3號〕)第二條的規定。10月28日,周口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及第二款、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處罰,對該機構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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