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駐馬店訊(記者 楊曉 通訊員 張玉帆)為快速、妥善處置各類群眾報警和突發事件情況,全面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泌陽縣公安局采取四項舉措,進一步規范接處警工作,切實提高處警效率和效能。
一、攜裝規范化。要求值班民警必須按規定著裝,警銜、警用標志、單警裝備佩帶齊全,隨身攜帶人民警察證,保持警容嚴整。處警時,必須隨身攜帶單警裝備、攝相機、執法記錄儀、現場調解協議書、強制傳喚告知書等,同時佩帶必要的通信工具和現場勘查設備。
二、調度流程化。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值班民警必須履職盡責,及時受理公眾報警、求助和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投訴。發生在360秒出警圈范圍內的報警,在5分鐘內趕到現場,發生在偏遠地區的,盡快趕到現場,因客觀原因遲到現場的,向報警人做好解釋工作,并且及時聯系處警民警,指揮員與處警人員保持互動,對民警在現場警情處置情況適時指導,確保每一起警情處置正確、合規。
三、處置精細化。要求處警民警嚴格按照《公安機關警情處置程序規定》對警情進行處置。到達現場后,出示人民警察證,表明身份,并對執法現場進行錄音錄像。對現場正在發生違法犯罪行為的,迅速采取措施,及時制止違法犯罪,控制違法犯罪嫌疑人,維護現場秩序或將違法犯罪嫌疑人帶離現場。處警完畢,及時將處警情況向指揮中心進行反饋。
四、回訪常態化。認真落實接處警回訪工作,每日由接警員抽取20%的有效警情進行電話回訪,了解處警民警著裝攜裝、出警速度、現場處置、處理結果以及征求群眾意見建議等,解答群眾問題,溝通警民思想,對好的建議召開專門會議及時研究。對群眾不滿意的,及時整改。
(駐馬店新聞熱線: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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