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吳彥飛通訊員李健 黃勇)兒子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為逃避法律責任,讓父親頂替,父子聯手上演了一曲“偷梁換柱”的鬧劇。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難逃交警“法眼”,落得個雙雙鋃鐺入獄的下場。
2014年10月24日20時04分,“110”指揮中心指令:信陽光山縣城司馬光西路聚龍商務賓館附近,一車輛撞傷行人后逃逸,被撞者傷勢嚴重。接到指令后,交警大隊事故中隊長楊君、民警楊彬立即驅車趕往事故現場進行勘查。現場只遺留一破碎右側倒車鏡和倒車鏡玻璃碎片,再無其它任何有價值線索。傷者已被送往醫院搶救,事故現場周圍的群眾正議論紛紛,表情憤怒,譴責肇事者。民警在現場走訪中得知,肇事車輛在事故發生后沒有停留,直接向西逃逸,是一輛銀灰色的輕型普通貨車。就在此時,值班民警接到傷者親屬的電話,傷者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立即升級為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交警大隊長余家術及時將案情向副局長張宏國匯報,同時啟動了光山縣交通肇事逃逸偵破預案。
辦案民警一方面沿群眾提供肇事車輛的逃逸方向排查;另一方面迅速調取事故地周圍的監控錄像。次日早上,交警大隊長余家術要求大家齊心協力、協同作戰,并對下步偵破工作進行周密部署,兵分三組同時展開工作。一組繼續沿事故地周圍進行走訪排查,并在縣電視臺發布懸賞通告,尋找知情人;一組調查縣城周邊各治安卡口的視頻資料,尋找事發時間段縣城各治安卡口經過的類似車型,確保不漏過任何一輛嫌疑車輛;一組到縣城各修理廠比對肇事車輛的品牌、型號,查找有無更換維修倒車鏡的嫌疑車輛。經過大量的排查工作,縣城上官崗農民新村的張某偉進入警方視線,事故民警找到豫S77108號車主張某偉。隨后,張某偉駕駛著肇事車輛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并如實交待肇事經過,承認事發時是自己駕駛豫S77108號車肇事后逃逸,張某偉涉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至此似乎告一段落,可以給受害方一個交待。然而,辦案民警在研究分析案情時,張某偉交待的某些細節情況與民警掌握的真實情況不同。辦案民警不以有人承擔此事故責任而草草結案,繼續走訪調查,不放過任何一絲可疑的線索。交警大隊長余家術將這一情況向副局長張宏國匯報,張局長當即要求刑警大隊支持配合調查。2014年10月28日,民警以肇事車輛事發時乘車人為突破口,經過反復較量,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乘車人終于交待事發時的肇事司機是張某偉兒子張某,案件有了重大轉變和突破。同日夜晚12時許,肇事者張某在其母親和妻子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隊投案,隨后,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我局刑事拘留。
經調查,張某因犯有前科,怕受到法律懲處,案件發生后,其父甘愿代子受過。于是,父子二人串通一氣,企圖蒙混過關。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偉及其子張某分別因涉嫌包庇罪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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