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許昌訊(記者 康世保 通訊員 蘇可喜)近日,鄢陵縣國土局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河南省財政支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鄢陵縣高標準糧田設施管護辦法》(鄢政辦【2016】52號),解決重建輕管的問題,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真正做到農田基礎設施項目建好一處、管好一處、用好一處,確保發揮工程的長期效益,并切實做好全縣高標準糧田建設工作,規范和加強對提高糧食高標準糧田區域內農田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
據了解,《辦法》規定,高標準糧田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后應及時交付鄉鎮使用和管護,建后的基礎設施管護、維修、補植、補造等,由項目所在鄉鎮負責。高標準糧田設施管護維修所需資金本著“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堅持“以工程養工程”鄉鎮財政適當補貼等多種方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并制定了詳細的高標準糧田設施管護辦法,明確了管護主體、管護責任、管護內容、管護措施、管護宣傳、管護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同時,為進一步激勵做好高標準糧田設施管護工作的積極性,鄢陵縣政府將對在高標準糧田設施管護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破壞基礎設施、設備的人員給予嚴厲懲罰。同時,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因管護人員失職失責,造成管護區設施不能正常發揮效益,甚至嚴重損毀的,將嚴格追究管護人員的責任,直至解聘。對有意損壞高標準糧田設施或不聽勸阻尋釁滋事、毆打管護人員的,要視其情節輕重給與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相關責任。
映象網·在河南·看世界·用微信掃一掃關注“映象網許昌頻道”公眾號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