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許昌訊(記者 康世保 通訊員 蘇可喜)日前,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省委農辦、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農業廳、省民政廳等六部門聯合簽發了《關于河南省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后,鄢陵縣國土資源局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局相關部門認真學習,并要求在實際工作中貫徹好、執行好、運用好。
鄢陵縣國土資源局要求,全縣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要嚴格按照《意見》中的要求,宅基地使用權應依法確認給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的農民,因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移民安置等集中遷建,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前提下,經本農民集體大多數成員或村民代表同意并經有關機關批準易地建房的,可按規定確權登記發證。
同時,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依法予以確認。對無權屬來源證明或權屬來源證明不齊全的宅基地,要按照《意見》規定,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結束之前已建成使用、并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確定的村莊和建制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的,由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出具證明,對土地權利人、面積、范圍、取得時間等進行確認,并公告30天,公告無異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確定宅基地使用權。此外,要嚴格“一戶一宅”原則,嚴格禁止搞虛假土地登記,嚴格禁止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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