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商丘訊(記者 曾巖 通訊員 郝 超)近日,睢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田某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買賣武裝部隊印章、證件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被告人吳某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被告人田某、吳某夫妻二人經營電腦印務打字社。2011年11月起,該打字社承接了制作假證人員丁某(另案處理)要求制作虛假證件業務,在丁某提供了虛假信息、空白證件后,為丁某排版、打印、制作虛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大學畢業證、學生學籍檔案、建筑工程類的資格資質證、結婚證等各類假證文本。此后,由丁某加蓋虛假印章后,予以出售,該打字社從中牟利4000余元。案發后,非法盈利4000元已被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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