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商丘訊(記者 曾巖 通訊員 李運麗)8月8日,民權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劉某偉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昌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11年11月份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劉某偉伙同他人竄至蘭考縣儀封鄉某村,盜竊史某家3只羊和22袋花生,共計價值10000余元;2013年3月份一天凌晨,被告人劉某偉竄至民權縣程莊鎮某村,盜竊蘇某家1只羊,價值1700余元;2013年4月19日凌晨,被告人劉某偉、劉某昌竄至民權縣程莊鎮某村,盜竊趙某家9只羊,后被趙某家人發現追回8只,二被告人盜走1只羊,價值600余元;2013年5月4日凌晨,被告人劉某偉、劉某昌竄至蘭考縣張君墓鎮某村,盜竊李某家2只羊,價值3000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偉、劉某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系共同犯罪。本案中,被告人劉某昌認罪態度較好,可酌定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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