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一化妝品店違規(guī)出售“非賣品”眼膜貼
該眼膜貼背面赫然印著“非賣品”
映象網(wǎng)商丘訊(記者 曾巖 胡倩 文/圖)贈品是廠家讓利促銷、吸引顧客的一種正常營銷方式,一般外包裝上標注有“非賣品”或“贈品”字樣。然而,記者在夏邑縣發(fā)現(xiàn),一些日化店卻把廠家附送的贈品與原來商品拆分開,作為商品進行銷售。
商家: 非賣品公然銷售
7月27日中午,胡女士來到夏邑縣城步行街中段一家名叫“天天美”化妝城,在導購員的極力推薦下,購買了6袋“櫻尚”奕采亮眸緊致眼膜。回到家,打開外面的包裝,準備使用時,胡女士無意中發(fā)現(xiàn)面膜的背面赫然寫著“非賣品”。
“因為非常在意自己的皮膚,購買時就讓導購員給推薦效果最好的面膜,沒想到她們竟然出售“非賣品”。”胡女士氣憤的說。胡女士心里,頓時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她認為,這些面膜雖然比自己以往購買的便宜不少,但是她心里明白,這樣的商品,不管賣多少錢,對商家來說,都是純利潤。
廠家: 非賣品就是贈送的
7月28日9時,記者撥通了“櫻尚”奕采亮眸緊致眼膜生產(chǎn)廠家浙江歐詩漫化妝品有限公司銷售部的電話,客服人員說:“經(jīng)銷商向我們打貨時,廠家會根據(jù)數(shù)量贈送經(jīng)銷商相應額度的非賣品或贈品。顧客在購買化妝品達到一定金額時,由經(jīng)銷商贈送給顧客,這也是常見的一種營銷手段。但非賣品就是非賣品,只是用來贈送的,不能出售。”
工商局: 有欺騙消費者嫌疑
7月28日8時,夏邑縣工商局局長程亞濤對此事表示,根據(jù)相應法律法規(guī),商家是不能出售非賣品的,這種行為涉嫌欺詐消費者。顧客遇到這種事情,可撥打12315舉報,工作人員立案調(diào)查核實情況屬實后,工商部門會按照法律法規(guī)對不法商販進行處罰,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隨后,記者向夏邑縣12315指揮中心反映了情況,一位蔡姓的工作人員回應,根據(jù)天天美的位置,屬于夏邑縣城關鎮(zhèn)工商所管轄,會馬上立案并向該工商所移交反映資料,工作人員會去了解情況并查該化妝品店是否有合法手續(xù)。
當天下午3時,夏邑縣工商局城關鎮(zhèn)工商分所來到“天天美”化妝城,沒收了不法商販化妝城內(nèi)所有試用裝,勒令其向胡女士退還出售非賣品的全部金額,向胡女士道歉并保證以后再也不出售“非賣品”。
記者手記
非賣品,顧名思義,是不能用來出售的。生產(chǎn)廠家為了讓自己的品牌能有更多的消費者,會進行讓利,在銷售的商品上附帶一些容量較小的樣品,也就是“非賣品”或“贈品”。
這部分“非賣品”或“贈品”,商家會在促銷的時候,當消費者購買正價商品達到一定金額時,進行贈送,也有的,被作為試用品,給顧客使用。
然而,個別商家卻鉆生產(chǎn)廠家的這個空子,私自將“非賣品”扣下進行出售,以此牟利。殊不知,這樣的做法,已經(jīng)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quán)。同時,對廠家也是一種違約行為。
將“非賣品”充當正常商品賣給消費者賺取利潤,屬商業(yè)欺詐行為,一旦造成消費者權(quán)益受到損害的情況,將依法承擔相關的賠償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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