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商丘訊(記者 曾巖 通訊員 賀德威 郭恒詩)近日,歷時近1年,經過起訴到撤訴再到起訴,原告周某與被告杜某的離婚糾紛一案終于塵埃落定,法院最終判決準予原、被告離婚,婚生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不支付撫養費。
周某與杜某通過網絡聊天相識,不久感情升溫,雙方墜入愛河不能自拔,經過短暫的交往后便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兩人婚前認識時間短,婚后兩人經常生氣、吵架、打架,被告多次掂刀砍原告,其中最嚴重的一次在2014年1月22日晚上,被告掂刀砍傷原告,致使原告背部受傷縫合12針。原告在2013年5月曾起訴被告離婚,因孩子小和雙方父母勸說,原告撤回起訴。被告對原告的父母頗為不滿,經常發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且對待孩子非打即罵,存在家庭暴力。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通過網上聊天相識,雙方婚前缺乏必要的了解,婚后兩人性格不合,經常生氣、打架,且被告存在家暴行為,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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