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綠洲·鳳凰城遭業主投訴
映象網汝州訊(記者 楊增強)今天的綠洲·鳳凰城售樓部門可羅雀,幾天前業主一場沸沸揚揚的業主維權行動,看似塵埃落定。但對開發商的回應,業主似乎并不領情。
映象網記者對此事進行了采訪。“我們正積極與業主溝通,希望通過溝通與業主和諧相處。”汝州綠洲·鳳凰城銷售部經理肖偉彪接受采訪時表示。
事件:業主維權,指開發商涉嫌欺詐
11月6日,星期日,本應該在家休息,但當天上午,不少業主來到汝州市城垣路的綠洲·鳳凰城售樓部門前,投訴開發商搞“忽悠”。
“對于普通購房者而言,房子基本相當于幾年、十幾年甚至半輩子辛辛苦苦的財富積累,因此買房的時候大家都會特別謹慎。但是因為交房驗房時沒有注意細節,導致很多房子交房后跟開發商當初說的不一樣。”業主告訴記者。
映象網記者對業主反映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大致分四個方面:一是吃水困難,二是分攤面積過高,三是房產證出證太慢,四是開發商私自賣車位。
“說好的實際面積按現場測量為準,但一直到交房也沒有測量。并且經業主們自測,分攤面積高達百分之三十多。說好的一年之內出來房產證,到現在還沒任何結果。”幾位業主憤慨地說。
映象網記者網絡搜索了解到,綠洲·鳳凰城是2014年汝州綠洲地產著力打造的項目,但開盤后屢遭業主投訴。
汝州綠洲·鳳凰城售樓部
回應:開發商也很委屈
面對業主維權,綠洲·鳳凰城方面持怎樣的態度?11月8日記者節當天上午,映象網記者趕到綠洲·鳳凰城售樓部了解情況,工作人員稱向領導匯報。記者等了30多分鐘始終沒能見到相關領導出面后先行離開。
當天,綠洲·鳳凰城銷售部經理肖偉彪傳來一份致業主的公開信。
在《致綠洲·鳳凰城業主的公開信》中,鳳凰城方面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綠洲·鳳凰城逐條進行了回應。
關于小區停水問題,該公司稱綠洲·鳳凰城用的是市政自來水,他們積極的與自來水公司溝通,因為市政自來水是定時分時供水。
關于地下停車位是否為業主所有、不能以任何理由出售等問題,該公司引用了相關法律條文,闡述了“綠洲·鳳凰城地下停車場使用及分配權歸開發商所有,且綠洲·鳳凰城地下停車場只有部分為人防區域,且該人防區域內的停車位,我公司是以租賃的形式出租停車位。”
關于房產證辦發問題。綠洲·鳳凰城表示,各業主房產證正在辦發階段,部分一次性付款的客戶已經領取了房產證。“由于目前汝州市正處于房屋不動產證與房產證過渡階段,汝州的各個小區需要辦理不動產證的也比較多,故辦發房屋所有權證進度顯得較慢。”
關于公攤面積問題,綠洲·鳳凰城稱,房源的建筑面積均已在房產證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體現,綠洲·鳳凰城房源的建筑面積是由汝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在汝州市房地產管理中心2樓的汝州市盛得房地產測繪有限公司進行測繪的。對于綠洲·鳳凰城業主對房屋公攤面積有所懷疑的,可直接去其公司進行咨詢查證。
“您認為這次業主維權的誘因是什么?”針對映象網記者提問,肖偉彪稱可能因為我們對車位使用權租賃。肖偉彪表示,車位并不是對外出售,只是使用權租賃,租期最長20年,最便宜的4萬多,最貴的8萬多元。對于有多少個車位等,肖偉彪稱分A、B區,自己并不清楚有多少。
進展:綠洲·鳳凰城表態之后,業主并不領情
業主維權事件發生后,綠洲·鳳凰城通過微信公眾號等途徑進行回應,但業主及網友并不領情。映象網記者從某公眾號留言看到,網友甚至出現一邊倒的質疑。
@意:小區違建還在欺騙廣大業主,合同都備不了案,誰給辦房產證。
@1993-ZMJ:沒有房產證,你們賣房子時候為什么要說有啊!!!!!欺騙廣大消費者!!!!
@楊:開發商面對公眾說的話聽著快好聽,都是騙人的,業主為啥要維權?還不是開發商欺詐業主,買房說的承諾和入住后的完全兩碼,大家今后買房一定要慎重啊!
@天天向上:身在其中才知真相,再華麗來說辭也掩蓋不了真相!
“我們目前仍和業主積極溝通,爭取征得廣大業主諒解,實現和諧共處。”肖偉彪表示。
說法:開發商及業主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
針對綠洲·鳳凰城業主維權,河南神鷹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李榮堂認為:1、維權應該理性,不論何種問題都不能采取過激行為;2、糾紛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結合《合同法》、《物權法》、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 ,解決雙方的爭議;3、盡可能協商處理,否則任何一方都可以仲裁或到人民法院起訴,讓司法機關對爭議做出裁決,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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