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南陽訊(記者 周永生 通訊員 周勤 吳紅軍) “真是太感謝你們了,幫了我的大忙了。”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對著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員范衛東連聲道謝,執行員們平時執結案件,高興的都是申請人,但這起案件的被執行人也對執行員非常感激。這事還得從頭說起。
2014年11月10日,彭某為實施西峽縣某工地建設項目,從裴某處租賃建筑施工材料若干,雙方同時簽訂《租賃協議》一份,約定:彭某自提取租賃物起到歸還為止;租費每月結算一次,如彭某逾期付款,按總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同時,裴某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簽訂后,裴某按要求交付了租賃物,而彭某卻未能按月支付租金。裴某將彭某訴至宛城法院,要求彭某支付拖欠的租賃費50000元,以及鋼管27662.1米、扣件24207個。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經法院調解,裴某和彭某達成調解協議,彭某同意2016年10月10日前支付租賃費50000元及歸還鋼管和扣件。因彭某沒有按期履行協議,裴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在案件執行期間,承辦此案的執行員范衛東調查得知,彭某并非不愿意履行協議,而是因為他與第三方在工程上有糾紛,租賃的材料被第三方扣押。
得知這一情況后,執行員認為要想順利執結案件,關鍵是在和彭某有糾紛的第三方,只要做好第三方的工作,此案就能順利執結。
11月21日早七點,宛城法院執行局的蔣同昌、趙軍、李東紅、徐玉群、范衛東幾人頂著初冬的寒風,驅車趕往涉及彭某案件的第三方西峽某工程現場,爭取與第三方協調解決。到達工地后,因為與彭某有糾紛,工地上有人阻攔。為了緩解工地方人員的情緒,保障案件順利執行,執行員們耐心地對他們釋法析理:工地與彭某的糾紛,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阻擋法院執行將會觸犯法律,后果很嚴重。經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最終工地方同意讓彭某把鋼管和扣件拉走。
為了防止出現意外事件,范衛東等執行員一直留在現場監督裝車,午飯也是在工地上隨便對付一口。直到晚上七點多,鋼管和扣件全部裝完并拉出工地。看著大小十六輛車滿載而歸,申請人裴某和被執行人彭某都很高興,彭某說,這些東西被扣在工地,也耽誤了他很多事,法院這么迅速的就把東西拿回來,也為他挽回了不少損失,他真心誠意的對法院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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