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南陽訊(記者 周永生 通訊員 胡曉飛、劉陽碩) “你們這真是送來了‘及時雨’,這1萬元可是幫我們解決了燃眉之急啊!”11月2日,在王金建家,當事人王金建老人緊緊攥著新野法院溧河鋪鎮法庭法官送來的1萬元司法救助金,連聲道謝。
2011年7月11日,王金建與張濤經協商,王金建將其所有的位于前高廟鄉張莊村五組的預制廠硬化部分、三間平房和房子周圍樹木作價5.3萬元轉讓給張濤,并簽訂協議一份,買賣成交后,以后地皮使用權歸五組所有,與王金建沒有任何關系。張濤以后的地租金每年要按與組里簽訂的租賃協議條款執行,后張濤支付給王金建12900元后,余款40100元拒絕支付。本案判決被告張濤支付原告王金建40100元。案件移送執行后,因被執行人張濤至今下落不明,執行局干警窮盡了一切法律手段后,該案還是無法執行到賠償款,加上王金建老人身體行動不便,其妻子也沒有穩定收入,家庭生活十分困難。經綜合考慮后,執行局干警決定為申請人王金建申請司法救助金,幫助解決眼下困難。
司法救助基金的建立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生活困難群眾的關心與愛護。今年以來,新野法院共發放司法救助資金45萬余元,涉案32件33人次,真正做到了把每筆救助金都用在了刀刃上,確實解決了當事人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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