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南陽訊(記者 周永生 通訊員 胡學朋)7月7日上午,社旗縣法院橋頭法庭把巡回法庭設在原告李老漢的家門口,開庭審理原告李老漢訴其四個兒子贍養糾紛一案。
居住在社旗縣大馮營鎮張腰莊村官莊的原告李老漢夫婦共育四子三女,現均已成家。2005年原告老伴去世后,原告即單獨生活,期間由長子李海山負責耕種原告責任田,收益歸被告李海山,有其負責原告的飲食起居。2012年5月,原告因病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后經協商由四被告輪流盡贍養義務。2015年農歷臘月,原告輪流被告四子李海全家生活,但不知何故,被告李海全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為了原告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原告把四個兒子起訴至法院。
對于該案,法庭干警在開庭前多次上門調解,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李老漢的贍養問題在小村莊里引起了熱議,考慮到案件在當地影響較大,且李老漢已臥病在床,行動不便,法庭干警決定把開庭現場搬到原告李老漢的家門口。
當日上午,大約有200多名村民帶著板凳前來旁聽庭審。在審理過程中,李老漢的四兒子拒絕承擔贍養義務,推脫說李老漢有養老金、糧食補貼及責任田。在調解階段,主審法官向李老漢的兒子們從情理法三個角度指出:任何看似萬分充足的理由都不足以對抗一條理由,那就是血緣關系;贍養老人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要求;想在這方面給社會和自己的子女做好榜樣還是壞典型由自己決定,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對四兒子的推脫理由一一進行了釋法明理,但經過3個多小時的調解,未能就張老漢的贍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了迅速解決李老漢的贍養問題,化解矛盾,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自2016年7月份起,由李老漢的四個兒子輪流贍養李老漢,本案的訴訟費由四被告承擔。
庭審后,本案主審法官告訴記者,巡回審理贍養糾紛案件一方面方便了當事人參加訴訟,另外還能使群眾通過旁聽庭審,起到教育的效果。尊重老人、贍養老人不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法律的硬性規定,晚輩要學會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實現家庭的和諧和睦。
參與旁聽的村民對法院組織的巡回辦案形式十分贊賞。有的村民說:“法院的這種審判方式好,既教育了原告的子女,同時也教育了我們。”
此案經法庭巡回審理及時判決,使老人老有所養,在倡導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同時,弘揚了社會主義道德風尚,貫徹落實了“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達到了“通過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為當地廣大群眾上演了一場生動的普法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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