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南陽訊(記者 周永生 通訊員 常照軍)一男子曾因犯盜竊罪兩次獲刑,出獄后不但沒有改過自新,反而變本加厲,打著上網的幌子,盜取網吧電腦cpu和內存條。6月23日,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包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2015年8月29日10時許,包某在南陽火車站轉車去重慶,因晚上沒事干就想去網吧上網,在上網過程中包某發現電腦主機殼上的螺絲能用手扭開,于是就把網吧供自己上網和旁邊電腦的主機殼打開卸走了里面的CPU和內存條,隨后包某把盜取的cpu和內存條帶到了重慶銷贓,獲款1100元。經鑒定,被盜取的兩個CPU、兩個內存條價值3460元。
另查明,2015年10月9日22時,包某在重慶萬州火車站坐去恩施的火車上被公安機關抓獲。
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包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包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包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被害人的損失已得到賠償,可以酌定對其從輕處罰。據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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