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wǎng)洛陽訊(記者徐孟國 通訊員戚軍鋒)2月17日,記者從洛陽市公安局長安路派出所獲悉,在大年初二上午,長安路派出所民警成功處理了一起由出租車駕乘糾紛牽出的酒駕案例。
2016年2月9日20時30分許,有出租車司機劉先生報警稱,在建設(shè)路衡山路口北附近的一拖8號門附近,有乘客不下車。接警后,值班民警潘警官迅速趕到現(xiàn)場。經(jīng)了解,原來是一個醉酒人,酒后自行駕駛轎車上路行駛,結(jié)果撞在路邊道沿上,致使車輛損壞,無法行駛。但幸運的是,涉嫌酒駕的車主人身安全沒有受到傷害。
但讓人沒想到的是,該車主暈暈乎乎的從車上下來后,竟然攔截了一輛出租車。考慮到涉嫌酒駕車主的愛車處理問題,出租司機拒絕為該酒駕車主服務(wù)。不料,該車主竟然已自行坐進(jìn)了出租車,且不論出租車司機如何相勸就是不下車,結(jié)果導(dǎo)致出租車司機報警求助。
了解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潘警官首先建議醉酒車主從出租車上下來,方便出租車司機營業(yè)。然而,該酒駕司機不但不聽從民警的勸說,還欲借酒滋事,動手打人。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潘警官在同事幫助下,將其扶下了出租車,并撥打110建議通知交通部門事故科做后續(xù)處理。
目前,該警情正在由事故科調(diào)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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