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開封訊(記者 崔學慶 通訊員 王英超) “下車!交出車鑰匙,跟我們到法院去!”“哎!真沒想到,這么早還會被抓!”這是2016年11月26日凌晨5時許,在尉氏縣城技校路邊上,尉氏法院執行法官與被執行人孫某的簡單對話,也是尉氏縣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充分發揮執行聯動機制的作用,人車俱獲的一個執行案件。
該案是申請人毛某申請執行孫某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因狡猾的被執行人孫某長期躲避執行,被執行人僅有的吉利轎車法院無法扣押,申請人意見很大,為能徹底解決此案,執行法官充分發揮執行聯動機制的作用,與尉氏縣的公安交警大隊協調,將被執行人的車牌號碼提供給交警部門,要求交警部門協助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2016年11月25日晚7時許,接交通警察大隊提供的線索,被執行人孫某的車輛在縣城技校路路邊停放,承辦法官一行四人及時趕到技校路,車輛果然在路邊停放,因該車拍賣后也不能抵償申請人的50000元的案件款,執行法官商議后,決定暫不對車輛采取強制措施,采取“守車逮人”的方法,盡量“人車俱獲”,這樣案件才能有更好的執行效果,執行法官就在被執行人車輛的不遠處監視著車輛,等待被執行人的出現,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著,深夜11點,被執行人仍然沒有出現,值班人員期待第二天被執行人能出現,決定輪番值夜。26日凌晨5時許,被執行人出現了,在被執行人坐上車的時候,執行法官們頓時上前,將被執行人抓獲,隨之車輛也被扣押到法院,經過一個上午的調解,案件得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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