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配套工程仍未完工
映象網焦作訊(記者 周凱)焦作清華園小區的業主們最近很鬧心,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已經過去了一百多天,開發商依然沒有交房,業主們多次質問,開發商不但不能給出一個確切的交房日期,對業主提出的賠償要求也一口拒絕。
清華園小區位于焦作市山陽區建設中路,由焦作市投資建設有限公司下屬的焦作盛業房地產公司開發。2015年1月開盤,先后有300余位業主與盛業房地產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為2016年9月30日。有業主告訴映象網記者,當時營銷人員還說不出意外的話當年五六月份就會提前交房,但時至今日,依然沒有交房,期間開發商多次承諾又多次食言。業主柴女士告訴映象網記者,她是2015年9月與開放商簽訂的購房合同,當時,她們那棟樓已經封頂,想著交了錢就會很快交房,不曾想到現在也沒個準信,早知道這樣她就不買這個小區的房子了。業主張先生說,他買的是婚房,交房日期一推再推,導致婚期一拖再拖,現在都沒法面對岳父岳母了。
雜亂的施工現場
映象網記者在該小區一、二期高層的施工現場看到,只有幾個工人在作業,施工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是在偷偷作業,發現會被罰款。
2017年1月4日,業主找到盛業房地產的法人王小軍討要說法,王小軍表示會盡快和工地溝通,爭取春節前交房,至于賠償是不會給的。1月10日,多名業主又找到了焦作市建設投資公司法人陳海蔚。陳海蔚表示延期交房是因為政府的行政命令要求停工造成的,政府文件不能讓業主看,準確的交房日期他也無法確定,至于賠償,讓業主走法律途徑。
對于清華園小區業主的遭遇,律師張凱利表示: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無故違約應賠償消費者損失。本案開發商拒絕賠償,應向消費者舉證表示違約原因是合同內包含的,開發商可以觀看的政府文件業主同樣也有權利觀看。建議業主走法律程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截止發稿時,清華園業主表示開發商拒不出面事情仍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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