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8日電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今日公布,明確網約車合法地位。《辦法》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并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
針對網約車經營行為,《辦法》指出,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應當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技術狀況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并將車輛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同時,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并將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暫行辦法》強調,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公布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明確服務項目和質量承諾,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如實采集與記錄駕駛員服務信息。在提供網約車服務時,提供駕駛員姓名、照片、手機號碼和服務評價結果,以及車輛牌照等信息。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有價格違法行為。應當依法納稅,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充分保障乘客權益。
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提供經營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運營服務標準,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不得違規收費,不得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通過其服務平臺以顯著方式將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等個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圍進行告知。未經信息主體明示同意,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使用前述個人信息用于開展其他業務。采集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個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網約車業務所必需的范圍。
除配合國家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檢查權或者刑事偵查權外,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姓名、聯系方式、家庭住址、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地理位置、出行線路等個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標、地理標志物等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發生信息泄露后,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及時有效的補救措施。
《暫行辦法》強調,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所采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上述信息和數據不得外流。
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不得通過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
人人開網約車的“莽荒”時代即將成為過去。上述北苑家園的秦女士表示,“無論是首汽約車還是滴滴出行,無論是非京籍司機出走,還是本地戶籍司機增多,希望北京網約車新政落地后,不要回到過去的打車難時代”。
人人開網約車的“莽荒”時代即將成為過去。上述北苑家園的秦女士表示,“無論是首汽約車還是滴滴出行,無論是非京籍司機出走,還是本地戶籍司機增多,希望北京網約車新政落地后,不要回到過去的打車難時代”。
北京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副局長馬瑞明確,北京作為特大型城市,必須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以優化城市交通結構。“一輛網約車一天最多接單在12單左右,試想多投入1000輛巡游車,每天北京就能增加服務3萬-4萬次。
今天下午,京滬渝廣深五地各自出臺相關規定,針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駕駛員制定了明確的許可條件,也讓下一步的網約車運營實現“有法可依”。上海的地方細則,并非要扼殺一個行業蓬勃發展的生命力,而是在為“躍進”中的無序狠踩一腳剎車。
“一邊開車一邊搶紅包,這車我坐得實在揪心。但一旦發生事故,那么網約車公司就要承擔連帶責任了,事故中的醫療費、誤工費等一系列費用都需要和出租車公司共同承擔”。
繼上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后,昨日,交通部發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對網約車運營平臺、車輛及駕駛員服務規范逐一明確。
網民“風雪一健”說,滴滴與優步有不少共同的投資人,這可能是合并的“幕后推手”,補貼降低應是“題中應有之意”。
王浩認為,私家車用于網約車運營需要將車輛性質轉為預約出租汽車,按照地方的要求可以實現轉變。王浩提道,刪掉該部分主要是考慮政策的實際操作性,同時也是接納企業反饋的相應意見。
刪掉該部分主要是考慮政策的實際操作性,同時也是接納企業反饋的相應意見。
交通部副部長劉小明:出租車和網約車,各有其特點,將來會不會誰被誰淘汰,主要還是取決于乘客和市場。《指導意見》鼓勵巡游出租汽車企業通過提供網約車服務、推廣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實現轉型升級。
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既體現出出租汽車的性質,又反映出新業態的特征。建立了新的按里程報廢的標準,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沒有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暫行辦法》提到,從事網約車的駕駛員需與網約車經營者簽訂勞動合同。“兩級工作,一級許可”的模式推行后,《暫行辦法》中提到的在各市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備案的表述或將修改。
《方案》里嚴厲打擊對象中,單獨列出了一項“嚴厲打擊未取得客運出租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的行為”。
私家車非法運營納入“嚴厲打擊”范圍,優步滴滴或被嚴打
大量網約車司機安裝作弊軟件,避開平臺規則,隨意“搶單”、“拒單”、設置假GPS定位,甚至還能多收取車費,不但給公司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也侵犯乘客利益。據警方介紹,該團伙嫌疑人龐某針對網約車平臺漏洞,找到畢業大學生開發該作弊軟件售賣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