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消費”本是一個中性詞,意指人情往來的費用支出,以期加深感情和促進交往。然而,不知從何時起,人情消費開始變得泛濫,名目繁多,讓許多人不堪重負。國內某機構數月前做過一項題為“你為人情消費所累嗎”的調查,約5800人的樣本,結果顯示,64.4%的人每年在人情消費上花費1000至6000元,其中超過6000元的占到近兩成,53.2%的受訪者感覺人情消費負擔重。
負擔重,很大程度上來自被動“人情消費”。逢年過節、婚喪嫁娶、喬遷新居、孩子生日、老人做壽,送禮表達一份情意,無可厚非。但當紅包的厚薄成為衡量感情深淺的標尺后,人情消費便更多地陷于被動。請客與送禮過程中,夾雜著攀比心理、補償心理、從眾心理等,如此復雜而又糾結的心態下,請客的檔次越來越高,禮金越來越厚。不少人即便經濟拮據,勒緊褲腰帶也要送禮,所謂“砸鍋賣鐵也要給”,也有人慨嘆“人情猛于虎”。然而,熱熱鬧鬧的“消費”之后,結果卻是人情越來越薄,社會風氣越來越壞。
還有一種被動“人情消費”,主要對象是一些“關鍵人物”。這種行為則容易滋生錢權交易的腐敗行為,更加扭曲人際關系,破壞社會風氣。比如,個人或企業要辦某件事,走一般渠道辦不成,就找那些職能部門的“關鍵人物”,請客吃飯又送禮,吃飯當然要高檔,禮金當然要“拿得出手”,而對方還人情債的方式便是通過“內部關系”把事辦成。也有一些掌握“實權”的人物,不敢明目張膽地進行權錢交易,借著給小孩辦升學宴、給老人辦壽宴等機會,廣發請帖斂財,其下屬和仰仗其權力生存的單位,不得不奉上厚厚的“人情”。在計較投入與產出的心態下,人情往來淪落成赤裸裸的利益交換。
面對泛濫的“人情消費”,品味“君子之交淡如水”,尤覺可貴。君子之交雖淡如水卻深似海,“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我寄愁心與明月,隨風直到夜郎西”,正是揭示了人與人之間的美好情感。在現代語境下看“人情”,亦是如此,其內核應是人與人之間平等相待,秉赤誠、懷真心。
遏制“人情消費”泛濫,要大大削減那些被動的“人情消費”。在“反對奢侈,厲行節約”的背景下,全社會需共同參與,倡導文明簡樸的社會新風,重塑樸素純潔的人際關系,淡化“消費”,更重“人情”。其實,加深感情、增進友誼的形式有很多。比如,逢年過節寄張賀卡給親戚朋友,寫上個性化的祝福,而不只是簽個名;精編短信內容,“一對一”發祝福,而不是群發;同行之間舉辦一些小聚會,交流工作感悟;鄰里朋友間相互幫助,在別人有困難時伸出援手……如此,不涉及過多的“消費”,反而情更真,意更切。
削減被動“人情消費”,還要靠制度建設。讓公權力受到嚴格監督,讓公平正義的陽光普照。人們在沒有“關系”、沒有“熟人”的情形下,也能公平享受公共政策與服務,這樣才能阻擋權錢交易進入“人情”之中。為此,相關部門要制定相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規范人情消費。領導干部要帶頭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帶動民風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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