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全省銀行業案防、安保、處非工作會議在鄭州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2016年以來,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省公安機關共追回非法集資案件損失6.5億元,挽回往年經濟損失22.3億元,及時兌付給群眾,維護了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
此外,河南銀監局還聯合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建立了反詐騙中心,共同打造了警企聯合、技術反制、以專對專、以快制快的工作模式,共止付凍結詐騙資金8300余萬元。
本次會議強調,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銀行業面臨著傳統風險與新型風險交織、信用風險與操作風險關聯、高息融資與道德風險共生、營銷沖動與風險管控博弈等一系列潛在風險,案防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面對新常態,要在目前“案防”、“安保”、“處非”三辦合一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資源,創新性構建“大案防”的工作格局,繼續做好銀行業安全維穩工作,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興提供堅實的金融保障。11
作者:郭戈袁楠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21日,從鄭東新區管委會金融服務局了解到,日前,由中國金融博物館、鄭州市人民政府、中國金融啟蒙中心和金融時報聯合主辦的“打擊非法集資鄭州特展:風險與法治”在東區開展。據悉,本次鄭州特展將持續到2017年3月10日,市民可以前去參觀。
2.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這個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二是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收資金。即套用互聯網金融概念,設立所謂P2P網絡借貸平臺,以高利為誘餌,采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布虛假招標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突然關閉網站,攜款潛逃。
12月13日下午省人民會堂舉辦了防范、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題科教電影《貪欲泥沼》首映暨“處非宣講直通車”進基層活動啟動儀式。
以十個月為投資期限,每月能領回10%的本金和8%的“宣傳費”;或是以二十個月為投資期限,投資20萬元為一單,第十一個月開始領取相應的本金和宣傳費,到期后能領取到103.7萬元。
以月息1%至3%或年息18%至25%的高利息,及承諾到期后保本保息為宣傳吸引手法,在無真實黃金、珠寶交易的情況下,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吸收資金
男子黃璋寶以承諾高息回報為誘餌,通過推介會的方式對外宣傳,非法集資人民幣49億余元,并造成損失7億余元。
河南籍男子沈浩(以下均為化名)、趙新月借空殼公司,以高息為誘餌吸引300余人投資,共騙取近5000萬元。近日,株洲市蘆淞區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沈浩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80萬元;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趙新月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經該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當庭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建平、趙坤鋒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和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
近年,非法集資手段不斷翻新,逐步向網絡平臺蔓延。為遏制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非法集資活動,今年以來,央行、銀監會等部門多次就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發布提示。謝亮表示,非法集資活動形式雖不斷變化,手段不斷翻新,但萬變不離其宗,突出的特點還是以高額返利、高息來吸引投資者。
近日,為進一步增強公眾防范非法集資意識和能力,履行社會責任,根據上級監管單位以及省行工作安排,交行河南省分行營業部組織員工到客流量大、人員結構復雜的鄭州科技市場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
12日,鄭州中院官方微信發布,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 河南省公安廳《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1、非法集資刑事案件中,對于涉及人員眾多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的,危害結果特別嚴重的,特別是涉嫌集資詐騙犯罪的主犯,應當依法從嚴堅決打擊。
根據《工商總局關于印發2016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今年5-11月河南工商部門將治理互聯網虛假違法廣告。相關部門對互聯網金融廣告的關注,源于以非法集資為代表的違法線上金融活動日漸蔓延。
金融機構不是哈利波特,他不能變錢,在簽訂借款合同時應對借款公司做出全面的背景調查,不要輕信親戚朋友的推薦,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損失。(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當前國內非法集資形勢復雜嚴峻,案件高發頻發,參與人數眾多,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升級,特別是網絡借貸平臺、投資(理財)類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呈高發、蔓延態勢,“全域化、網絡化、新型化”的發展特性愈發突出。
“理財平臺”接連曝出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中幾起大案已被公安機關定性為非法集資。廣州市金融局副局長邱億通介紹,從近年來的一些案件看,犯罪團伙實施作案的目標群體多為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等中老年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