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日從國務院醫改辦獲悉,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監會等六部委日前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會議指出,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一項全新的制度設計,政策性很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開展大病醫療保險的實施方案和政策意見,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開。
會議指出,醫改實施三年多來,中國特色醫保制度體系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但大病保障仍然是個“短板”,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時有發生。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拓展和延伸基本醫療保障功能,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是把醫改持續推向深入的重大舉措,是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的重要內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孫志剛在會議中指出,在籌資方面,國家層面對具體籌資標準不作統一規定,各地在測算籌資標準時應根據綜合因素進行精細測算;在保障方面,文件沒有簡單地按照病種區分大病,而是根據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與城鄉居民經濟負擔能力對比進行判定;在承辦方面,政府制定籌資標準、報銷范圍、報銷比例、結算管理以及商業保險機構承擔大病保險單獨核算辦法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要求;在監管方面,要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督,將大病保險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說,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應科學合理確定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盡快明確財務列支和會計核算方法,制定商保機構單獨核算大病保險的具體辦法,強化資金運行監管,做好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超額結余、政策性虧損等問題,建立相應的動態調整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指出,一方面要明確大病保險繳費標準、資金來源以及保障范圍和水平,優先考慮合理消化居民醫保基金結余,并向高額醫療費用段傾斜。另一方面,要規范商保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加強大病保險管理服務,實現“一站式”服務。此外,還要加強監督管理,執行財務列支和會計核算辦法,對違法違約行為及時處理。
8月30日,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公布《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
(記者 孫鐵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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