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于3月4日(星期五)上午11時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由大會發言人傅瑩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的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中國新聞社、中國新聞網的記者:謝謝主持人,發言人您好。我們注意到西方媒體對于所謂維權律師被逮捕有很多報道,而且有評論認為這與中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相矛盾的,我們想知道人大對此如何評價?謝謝。
傅瑩:謝謝你提的這個問題。我準備這次記者會之前有很多座談會,其中有一場是與中國律師協會進行座談。應該說,在中國律師已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行業了,無論是在社會生活當中,還是在經濟活動當中,如果遇到糾紛、遇到困難,大家可能首先想到找律師搞清楚,所以律師是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一個非常重要的力量。中國的律師成長是比較快的,大概是1979年恢復了中國的律師制度,當時全國的律師加在一起就2000多人,現在已經到30多萬人了,所以這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進步,而且每年增長的速度很快。
關于外界經常議論到的一些個案,我想司法部門會依法處理。我倒是想說,我認為“維權律師”的提法,我聽很多人講不是很贊同這么講,好像要把我們的律師隊伍做一個政治劃分。律師首先應該是守法的模范,根據我們國家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執業要遵守憲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師知法違法也要面對法律的懲處。
現在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一個律師隊伍的健康成長,對各項法律的正確實施、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非常重要的。對律師來講,律師依法執業的權利也要得到保障。謝謝。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堅持黨的領導,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又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只要我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就一定能建成法治中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標志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進入一個新階段。用西方的“名”(價值和概念等)將中國道路、中國理論、中國制度套到西方話語體系中,是西方學術和意識形態同化戰略的一部分。
世界各國法治發展模式和道路的復雜性、多樣性,也決定了我們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我們應當看到,近代以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法治發展的歷程,決定了我們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從法治內涵來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國情的特殊性與世界法治文明發展的一般性相結合的理論。總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中國法治建設和法學學科建設的新理論。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歷史征途上又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文獻,對于進一步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提升治國理政水平、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發展,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的、內在的聯系,還突出體現在加強法治與國家治理的有機統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