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3日09:45 來源:現代快報
現代快報訊 血液酒精含量高達385.2mg/100ml!這是醉駕入刑以來,南通地區創造的最高紀錄。4月18日,經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一審判處6個月拘役。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陳某是山東人,現年32歲,自由職業者。今年1月20日晚,陳某帶著家人在外面飯店和朋友吃飯,席間喝了不少酒。中途,因為孩子嫌冷,陳某不顧喝得已有醉意,決定自己開車送孩子回家。途經市區紅星路時,陳某的汽車與相向行駛而來的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擦,陳某負全責。事故發生后,陳某沒有停車處理,而是駕車逃逸,后在市區虹橋路虹橋派出所路段被交警查獲。
交警見陳某渾身酒味,就將其控制起來,送往醫院抽血化驗血液酒精含量,報告顯示為385.2mg/100ml。“這個可是創造了南通地區的最高紀錄了。”雖然遇過多起醉駕案,陳某的這個酒精含量還是讓交警感到吃驚。交警介紹,當時的陳某已經神志不清,車子被查獲時,孩子還在車上。3月30日,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被告人陳某提起公訴。
“今年第一季度,酒駕案件數量同比上升很快,普遍酒精測試濃度偏高,而且往往酒駕后都出了交通事故。”在陳某醉駕案移送崇川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承辦檢察官告訴現代快報記者,目前南通市區的酒駕案件有“愈演愈烈”之勢。
除了陳某這樣的“執著型”醉酒駕車人,在辦理近期的醉駕案件中,檢察官還發現出現了一些“優柔寡斷型”酒駕者,即在“自己酒駕”和“找人代駕”之間搖擺不定,即便找了代駕開車,在到目的地只有幾百米時還是心存僥幸想自己開車。檢察官表示,“還剩幾步路就到家”這種放松麻痹的心態下,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檢察機關近期查辦的酒駕案件有多起屬于這種情況。
喝醉了在居民小區或停車場開車算不算酒駕,要不要追究刑事責任?檢察官翻出了2013年發布的一份司法解釋,即《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明確,“道路”除了傳統概念的路,還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廠礦、校園、住宅小區等范圍內的路段、停車場。只要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都屬于“道路”范圍。也就是說,在這些地方醉酒駕駛機動車,同樣構成危險駕駛罪。
最后,檢察官還讓大家記住,血液酒精含量的兩個關鍵數據80mg/100ml、200mg/100ml,達到前一個即構成危險駕駛罪;達到后一個一般不適用緩刑,通俗講就是要坐牢。
嚴查涉牌涉證、逾期未審、逾期未報廢、多次違法未處理等違法車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電子巡查與路面巡邏并舉發現警情,強化路面管控。
4月10號晚上9點,山東青島李滄交警大隊李村中隊在京口路和九水路設卡夜查,一輛白色轎車司機搖下車窗后,民警聞到了淡淡的酒味,于是便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酒精吹氣檢測,吹氣后酒精測試儀的數據顯示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64毫克,屬于酒后駕駛。
治理酒駕應該不分城市鄉村。如果說現在城市治理酒駕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步入了“常”“長”的軌道,那么接下來,則應該把治理酒駕的重點放在農村。
陜西銅川男子楊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警方處罰后,自認為已經被處理過,民警不會二次處罰,于是繼續開車上路,再次被警方查獲。因楊某不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民警依法對其進行提取血液樣本,進行鑒定,結論為69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李明(化名)在與三位朋友喝酒后駕車離開,三小時后,因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張強和李斌提交通話記錄1份,證明當晚10點多死者家屬給張強打電話的時候死者已經到家了。
3月18日,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當事車主薛先生發聲表示將積極配合車輛檢測,并首次系統地回應質疑。對于這些質疑,當事車主薛先生的回應是“請大家靜靜地等候結果”。而對于有網友懷疑他是第一次使用定速巡航、不會用的問題,薛先生表示,自己駕齡近20年,“我肯定會使用啊”。
在有“中國酒都”之稱的貴州省仁懷市,市價1800元左右一瓶的飛天茅臺,200元可買到難辨真假的假貨——制售假冒茅臺酒在當地已形成從制作到包裝的完整產業鏈。在貴州、江蘇、陜西等多地法院裁判的假冒茅臺酒案件中,可以發現茅臺公司打假辦工作人員的身影:他們對不法分子的侵權行為進行舉報,并對假冒茅臺酒進行鑒定。
據了解,追捕逃犯這件事情發生后,連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海州二大隊日前決定,對宋楠和同事王珧琪給予獎勵。
兩會期間,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做客新華網、中國政府網《部長之聲》,回應網民關切。“加大企業賣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違規成本,我是贊同的。他認為,公開有時比依法懲罰的震懾力、殺傷力更大。
【丈夫酒駕接妻子下班 看完測試結果很開心:明天能從電視上看到我嗎】近日在石景山的一處夜查點,一名涉嫌酒駕的司機被攔下。經過呼氣時酒精檢測,他當時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5毫克,已是酒后駕車。
一女子考取駕證多年,但并不經常開車,駕車技術不嫻熟,更不敢自己上路行駛;其丈夫喝過酒,自告奮勇幫妻子駕車。3月4日中午,中牟交警在縣城解放路隴海鐵路立交橋南側設卡,例行巡查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
在交警大隊,曾某焦慮不安,糾結至極,想想自己給妻子家人帶來的麻煩,這個西裝革履的大男人竟然痛哭起來……劇情的反轉讓曾某激動不已,立即打電話跟妻子報喜,或許因為后怕,或許因為如釋重負的激動,曾某又一次哭了起來。
大河報訊新鄉訊高某酒后駕車,前去交警隊處理違章時,被民警發現,他曾在2017年4月因醉駕駕駛證被吊銷、人被判處拘役。民警向高某進行詢問,高某稱,他的駕駛證丟失過一次,吊銷的是補辦的證件。
日前在遼寧本溪發生了令人驚訝的一幕,一名男子酒駕肇事后,自己報警要抓自己。起初,轎車駕駛人王某考慮到自己酒后駕車,便想與對方商量私了,可是貨車車主發覺王某身上有酒氣,便開口要1萬元修理費。
經查,報案人楊某齊(男,28歲,周口太康人)于2017年夏天購買一輛二手大眾邁騰轎車,并在8月10日辦理了過戶手續。1月26日,在種種疑問下, 劉志翔讓交警五大隊民警通知楊某齊前往五大隊對最近一次追尾事故進行協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