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10:00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8日訊(記者 關婧)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了《條碼支付安全技術規范(試行)》和《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技術規范(試行)》,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當前條碼支付業務主要存在兩類亂象,一是商戶準入門檻降低,部分市場機構利用條碼可遠程發送、不受專業受理終端限制的特點,在商戶拓展過程中未履行“了解你的客戶”義務,通過“一證下機”等方式違規發展商戶,加劇了套現、二清、外包管理不到位等收單亂象。
二是部分機構在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時,在定價和市場推廣策略中采取傾銷、交叉補貼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濫用本機構及關聯企業的市場優勢地位,排除、限制支付服務競爭,導致支付行業無序發展和不公平競爭。
因此,《規范》要求為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服務的,應執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相關要求,切實履行商戶管理、交易風險監測等收單主體責任,強化對收單外包機構管理。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對記者表示,央行此次提出的關于條碼收單等相關要求,只是重申《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已有制度,并非新的更高的要求。“對條碼支付進行規范,是近年來央行加強支付清算市場亂象整治工作的延續,也在支付清算領域防控金融風險的具體舉措。”
另外,《規范》強調、重申了市場主體的特約商戶管理。由于條碼支付的特約商戶與銀行卡收單的沒有多大差異,甚至從商戶側看,條碼的技術風險容易造成商戶結算資金的損失。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蔡洪波表示,特約商戶管理目的在于排除“壞商戶”,防止“不法支付”,特別是由商戶作為主謀或者幫兇參與的詐騙、洗錢、欺詐等犯罪活動,更好地維護條碼支付業務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
蔡洪波還指出,目前部分機構的跨行交易時未通過央行跨行清算系統或清算機構,而是直連處理條碼支付業務,變相實現跨行清算的功能。因此央行在《規范》中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必須通過人民銀行清算系統或者合法清算機構處理,支付機構還應符合相應的業務資質要求。
銀行網絡金融專家關鐵軍認為,此次《規范》強調存量業務應加快遷移到合法清算機構處理。“換言之,包括條碼在內的任何形式的支付活動,都必須回歸支付清算體系。”
北京網絡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鷂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規范》的發布、落實能夠嚴守金融安全底線。
趙鷂指出,通過統一、規范條碼支付業務開展的支付創新能夠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便利的金融服務,更有望將中國在移動支付、移動金融方面的領先優勢輻射海外市場,形成有中國支付清算行業話語權的國際標準與監管準則。
快速發展的條碼支付業務將告別“無證駕駛”,迎來監管規范。人民銀行27日正式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的通知》,并配套印發安全技術規范和受理終端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在連續多日放水之后,公開市場終于調轉了“風向”。央行21日進行700億元逆回購操作,具體為300億元7天品種、300億元14天品種和100億元28天品種。
央行20日開展了800億元逆回購操作,其中7天、14天和28天品種分別為400億元、300億元和100億元,中標利率分別為2.5%、2.65%和2.8%。鑒于當日有700億元逆回購到期,全天實現凈投放100億元。
2017年接近尾聲,下季房價走勢如何?12月19日,央行調查統計司公布的城鎮儲戶問卷調查報告顯示,接近一半的調查對象預期“基本不變”,近10%的居民預期“下降”。
中國人民銀行15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自2018年1月29日起施行。
央行4日公告稱,目前銀行體系流動性總量處于較高水平,可吸收央行逆回購到期等因素的影響,周一不開展公開市場操作。
12月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下發《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統籌監管,開展對網絡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央行28日開展了2500億元逆回購操作,其中7天期1300億元,14天期1100億元,63天期100億元,等量對沖當日2500億元的逆回購到期回籠量。
23日,央行進行1400億元7天、1200億元14天和100億元63天逆回購操作,當日1700億元逆回購到期,全天凈投放1000億元。
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部門起草了《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央行16日公告稱,為對沖稅期高峰、政府債券發行繳款、央行MLF和逆回購到期等因素的影響,維護銀行體系流動性基本穩定,央行開展了3300億元逆回購操作。
對于外資機構從事非銀行支付機構業務,監管部門正在推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修訂,明確外商投資非銀行支付機構準入事宜。
為對沖稅期高峰、政府債券發行繳款、金融機構繳納法定存款準備金和央行逆回購到期等因素影響,維護銀行體系流動性基本穩定,央行15日開展3300億元逆回購操作。
9日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維持均衡。11月9日,央行開展400億元逆回購操作,其中7天、14天和63天品種分別為200億元、100億元和100億元,完全對沖當日總到期量。
央行6日公告稱,受目前銀行體系流動性總量處于較高水平,可吸收央行逆回購到期等因素的影響,周一不開展公開市場操作。當日有1600億元逆回購到期,自此全天凈回籠16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