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6日08:35 來源:北京日報
解說詞:
以上率下,全黨共同行動,狠抓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落實,堅決糾正“四風”。
然而一些黨員干部甚至黨的高級干部,卻背離了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忘記了我們民族的歷史經(jīng)驗和教訓,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韓先聰,從2013年1月起任安徽省政協(xié)副主席。在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反“四風”實施后,他仍多次出入高檔酒店和私人會所,違規(guī)接受黨政干部、國企老總、私企老板的宴請。在中央紀委對他宣布立案審查決定的當天,他的手機信息顯示,這一天他已有兩場約好的飯局,中午晚上各一次。
[同期]安徽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 韓先聰
我就是2013年的下半年到2014年案發(fā)的時候,有多少次的宴請,接受宴請都是這種情況,就是覺得這個好像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不會被發(fā)現(xiàn)的,僥幸的心理,不會被發(fā)現(xiàn)。另外,長時間的那種慣性推動。還有一條就是,想給自己拉拉關系,給自己鋪鋪路子。
王珉 遼寧省委原書記
解說詞:
2016年9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遼寧省人大換屆選舉產(chǎn)生的部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的報告,更是開了人大常委會的先河。
在此之前,遼寧政壇迎來深度震動。
2011年10月,在遼寧省委十一屆一次全會上,時任沈陽市委副書記蘇宏章通過拉票賄選當選省委常委;2013年1月,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換屆選舉,時任阜新市委書記王陽、時任省財政廳廳長鄭玉焯,通過拉票賄選當選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在這一次會議上,有45名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通過拉票賄選當選。
遼寧拉票賄選案,涉及黨員干部人數(shù)之多、情節(jié)之惡劣、性質(zhì)之嚴重,令人震驚。
[同期]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
對遼寧的拉票賄選和遼寧的政治生態(tài)的惡化,我承擔政治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我應該向黨中央、向遼寧干部群眾懺悔。
武長順 天津市原政協(xié)副主席 公安局原局長
解說詞:
2016年6月29日上午,中央第三巡視組進駐天津,對天津開展巡視“回頭看”。時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的黃興國早早地站到了門外,等候巡視組的到來。
此時的黃興國也許把巡視“回頭看”理解成了“回眸一笑”。然而,兩個半月后,他的政治生命徹底終止在了中央巡視殺的“回馬一槍”上。
2016年9月10日晚十點半,中央紀委對外發(fā)布消息: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diào)查。
早在2014年到2015年間,十八屆中央巡視組第一次巡視天津之后,黃興國還以吃請、贈送名表等貴重禮物的方式,打探另一名巡視發(fā)現(xiàn)的涉案高官的案情線索。
而黃興國關心的這名涉案高官,正是人稱“武爺”,時任天津市政協(xié)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長的武長順。
武長順是2015年2月中央巡視組第一次進駐天津后,接到群眾舉報被查處的。根據(jù)中央紀委發(fā)布的消息,人們平時所熟知的各種違紀違規(guī)行為,武長順幾乎無一遺漏。
黃興國 天津市原代理書記 市長
解說詞: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下,武長順和他的上司黃興國,都必將為他們的“兩面人”做派和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同期]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 原市長黃興國
第一次巡視了,第二次再來個“回馬槍”,這一招很厲害。理想信念動搖,打自己的小算盤,出問題了,私欲膨脹。根本的原因,根子上是這個問題——喪失了黨性原則,一步一步地放松自己,才走到今天。
仇和 云南省委原副書記
解說詞: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剛剛閉幕17分鐘后,中央紀委發(fā)布消息:云南省委副書記仇和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diào)查。
仇和之所以落馬,和他主政昆明期間在土地開發(fā)和城市建設中的共腐關系圈有很大關系。反映出的根本問題是他喪失理想信念宗旨,視黨的紀律如無物。
[同期]云南省委原副書記 仇和
從小到大,從一般的到貴重的,從接受禮品到接受貴重物品, 由犯錯誤走向犯罪,滑向犯罪的深淵,潛移默化地就變化了,這是我個人咎由自取。
據(jù)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8月9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長黃興國受賄一案。
到今天,天津市原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已被立案審查116天。對抗組織審查,黃興國不是第一人,不過,中紀委在問題通報中直接點出,“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黃興國還是第一個。
這其中包括“破壞黨的集中統(tǒng)一”、“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封官許愿”、“任人唯親”和“違規(guī)安排出訪隨行人員”。根據(jù)中紀委4日通報,經(jīng)查,黃興國違反組織紀律,違規(guī)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封官許愿,任人唯親。
根據(jù)中紀委4日通報,經(jīng)查,黃興國違反組織紀律,違規(guī)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封官許愿,任人唯親。
日前,經(jīng)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天津市原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文章導讀: 9月10日22點30分,中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發(fā)布消息,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diào)查。生于1954年10月的黃興國,曾在浙江工作多年;2003年11月,北上天津出任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008年1月,擔任天津市市長;2012年11月,當選中共中央委員;2014年12月,代理天津市委書記。
黃興國,男,漢族,1954年10月生(57歲),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黨,1972年11月參加工作,同濟大學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yè)畢業(y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2003.11——2007.06 天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001.09——2004.08 同濟大學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yè)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李洪鵬 編輯 岳三猛)今天,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涉嫌受賄案在石家莊中院一審公開開庭。2017年8月9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長黃興國受賄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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