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02日11:07 來源:武漢晚報
愛車停在收費停車場,取車時卻發現車身被撞花。停車場管理方稱監控損壞,查不到肇事車輛,亦不愿承擔責任。昨日,市民金先生向武漢晚報記者吐槽:“難道只能啞巴吃黃連,自認倒霉?”
金先生家住武昌。5月27日下午,他攜家人乘高鐵外出游玩,把愛車停放在楊春湖客運換乘中心停車場。
5月30日晚,金先生回漢。取車時發現,愛車車身被撞花。心疼不已的金先生立即撥打電話報警,民警開具了證明,叫金先生前往停車場調取監控查看。
令人意外的是,停車場工作人員表示,監控是壞的。金先生經過查看發現,監控的確有問題,畫面漆黑一片,他的車子就停在一個監控探頭下,卻什么都看不到。
“肇事車輛逃逸,沒留下任何線索,停車場拒絕承擔任何責任。”金先生無奈地說,他只能自認倒霉。
昨天上午,武漢晚報記者來到事發停車場。工作人員表示,停車場有相關規定,停車場不負責車輛損壞問題。而停車場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則稱,不清楚此事,要先進行調查。
記者在停車場一個指示牌上看到一則溫馨提示。提示中稱:“本停車場僅供車輛停放,請您鎖好貴車……車輛及車內物品丟失或損壞,本停車場概不負責……”對此,金先生十分不解。“這不是免費停車場,停了3天多,繳了110元停車費,車輛損壞卻好像跟他們毫無關系。”
停車場到底有沒有責任?湖北皋野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邱華認為,此事中,金先生付費在停車場停車,就與停車場建立了保管合同關系,停車場有義務對車輛進行謹慎、妥善的保管。車輛在停車場控制范圍內受到非不可抗力因素外力損壞,且監控器損壞無法找到肇事者,證明停車場沒有盡到妥善看管義務,停車場應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10月27日晚,左女士駕車進入北京工體某停車場一分鐘,出來時電子系統顯示需交納936元,停車時長顯示為2017年10月22日晚7時到10月27日晚11時,工作人員稱不能出去,要找領導來。
10月27日晚,左女士駕車進入北京工體某停車場一分鐘,出來時電子系統顯示需交納936元,停車時長顯示為2017年10月22日晚7時到10月27日晚11時,工作人員稱不能出去,要找領導來。
28日晨,市民張先生在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兒留言反映:地鐵一號線,市體育中心地鐵站B口外,原本的免費停車場有人在收停車費。兩個月前,有人舉報沒人收了,今天開始又有人在收費了。
6日下午,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兒記者來到業主所說設立在研發路上的停車場,該停車場東起香山路西至渠東路,約300米長。河南商報記者找到該停車場的李姓負責人了解情況,他稱,目前停車收費的申請手續正在辦理,但目前還沒下來。
(原標題:鄭州民警處警遭襲砸警車 襲警者:辦公室墻上常掛3把砍刀) 在北京工作的李勇花43萬買了一輛抵押奔馳車,10余天后即被盜。判決書顯示,經鄭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王廣輝及李剛所受損傷程度不構成輕微傷,蘇迪、田洪濡、李勇、李鵬、馬濤所受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李金龍、孫良所受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一級。
昨日,多名市民發現,他們停在國泰路花園路純水岸停車場的愛車被砸,數量達8輛之多。最先趕到現場的4名車主均表示沒有丟失貴重物品,可是大家都沒有買玻璃險,可能要自掏腰包修車。
昨天,映象網報道了鄭州興華南街上發生一起公交車車禍事故,司機稱興華街常年路邊停滿車輛,極易造成危險。
2016年3月31日,河南鄭州,一輛價值一兩百萬的七系寶馬,竟然被棄停車場。上午7時30分,中興路附近的高鐵站北區停車場,在入口處東側,這輛“蓬頭垢面”的寶馬車車全身落滿了塵土,已呈灰色。
據市民反映,3月1日晚,北京市朝陽區一停車場內十余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遭劫。
1月18日,山東省濟南市匡山小區幸福街路段的一處公交車停車場內,有一半的路面被砸壞,大大小小的石塊堆積著,面積達到了2000多平方米,維修車間的圍墻也被推倒。
地點北三環福彩路附近,亂象馬路中間三車并排停放斑馬線慢車道也被占據。無獨有偶,徐先生所說的情況在鄭州市福彩路與北三環交叉口附近也有發生
香港一輛私家車5日上午10時許,于屯門湖景邨停車場,突然撞毀石墻,由停車場3樓飛墜地上,消防接報到場拯救,涉事司機被救出時昏迷,警方正調查出事原因。
“出門購物、吃飯反正時間也不長,就在路邊停會兒吧!”這或許是大多數駕駛員的停車心境。可是你知道嗎?就是因為這種“怕麻煩”的停車心境,造成了“這邊停車場吃不飽,那邊道路旁停滿車”的尷尬現象。
停車難,已經成為鄭州有車一族出行心病。鄭州市停車位缺口達到50%。停車難的煩惱與痛苦,每天都在發生。如何破解停車難,規劃局怎么說?
鄭州市城管局副書記李平說,今年下半年暫定144塊土地建設停車場。張春補充說,有18塊地已經確定用于引入社會資本建設公共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