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09日09:02 來源:新京報
不動產權證顯示涉事別墅土地用途為“科研樓”。
萊茵灣一期價值900萬的別墅因在交易時發現是“科研樓”而起糾紛
在北京做生意的王鑫(化名)最近正為購房的事發愁,他于3月23日網簽的通州區萊茵灣一期一獨棟別墅,不動產權證土地用途為“科研樓”。但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科研用地不可用于住宅居住使用。
多位房產銷售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北京市沒有細化規定科研用地如何管理和使用,也無法審核拿到房子的人是否用于科研項目,所以可看做監管的空白和“灰色地帶”。就此專家表示,非法改變土地用途,違規企業應承擔責任,但尚缺乏相對應的監管和具體處罰條例。另外對于購房者而言,購買此類房產,也存在無法辦理住宅房產證的風險。
別墅成“科研樓” 買家退房解約
據王鑫介紹,今年2月初,經鏈家順義馨港莊園店的中介人員介紹,他選中萊茵灣一期的一套售價900萬的獨棟別墅,與房主李方(化名)簽訂了買賣合同并支付了10萬定金。但李方提供的別墅不動產權證中,土地用途一欄是空白,這讓王鑫心懷疑慮。
王鑫稱,直到3月23日辦理網簽時,看到李方新換的不動產權證,他才注意到房屋土地性質為“科研樓”。經過查閱發現,此類科研用地屬于政府公用地。他查閱《土地管理法》發現,科研用地不可用于住宅。
房主李方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是在4年前從開發商手里買的房子,“當初就看到這個房子價格便宜,作為投資考慮就買了,也不太懂土地性質具體有什么影響,所以并未注意將來轉讓的風險等問題”。
負責銷售該棟別墅的鏈家經紀人則稱,業主的老房本上土地用途那一欄空白,因此并不知情房屋的土地性質。而且從2013年至今,萊茵灣一期成交過戶的房子已有二十余戶,均以商住兩用房來進行買賣。
4月6日下午,王鑫與李方經協商,簽訂解除合同協議撤銷該棟別墅網簽,中介和業主承諾在五個工作日內,將之前已支付的定金和中介費用還給王鑫。
科研用地“變身”住宅 監管存空白
通州區住建委工作人員介紹,在通州區去年5月出臺限購政策前,一手房交易的房產都可過戶給個人,之后應當按照規劃用途銷售,只能出售給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但二手房交易還沒有具體的規定,所以科研用地上的房子能過戶。按照新的要求,科研用地等辦公用房的房屋沒有燃氣,不能用于個人居住。但萊茵灣樓盤開發較早,開發商在住建委相關部門沒有登記,所以暫時查不到相關信息。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一工作人員也提醒,不要購買科研用地所建住宅。
類似科研用地“變身”成住宅銷售的違規行為,在北京市時有發生。早在2013年7月,北京市國土局就曾公布,查出了9宗科研項目用地涉嫌未經批準擅自改變用途或違規銷售行為。但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對于違法問題如何處置,市國土局當時沒有提及具體處理原則和方向。
“科研用地在實際操作中,均是參照商業用地管理,交易時相關部門查看證照齊全后,基本都會給網簽和過戶”,多位房產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北京市沒有細化規定科研用地如何管理和使用,也無法審核拿到房子的人是否用于科研項目,所以可看做監管的空白和“灰色地帶”。
探訪
萊茵灣一期多戶別墅屬科研用地
4月6日下午,新京報記者來到位于通州區宋莊鎮葛渠村北66號的萊茵灣小區一期,這里分布著數十棟二至三層的別墅。
“當初售樓的人就說這里立項為科研用地,所以賣得也便宜,多年房價沒有太大波動”,據一位業主稱,萊茵灣小區一期開發商為中建土博士科技有限公司,他在2003年以50余萬元買下面積約250平方米的別墅,科研用地的產權是50年,用的也是價格較高的商業水電。
另一戶數年前以每平方米4000元認購了三套別墅的業主稱,萊茵灣小區一期別墅的面積從18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他購房時也未注意房屋的土地性質,不了解所買別墅是否符合居住規范。
記者以買房者身份咨詢了房天下等多家售房中介機構,賣家均稱,萊茵灣項目為50年產權的科研用地,因為價格相對便宜,周邊環境較好,多處樓盤已經售完,只剩幾戶小產權公寓房還在出售。記者聯系小區開發商中建土博士科技有限公司,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萊茵灣物業辦公室的王經理告訴記者,萊茵灣小區的產權比較復雜,二期均是小產權房,一棟樓分割好幾戶來賣,可能有近一半沒有過戶。一期是別墅區,多是有人居住,也有毛坯房。但這些地是否都屬于科研用地,他并不知情。他透露,開發商換了幾撥人,最初的那批買地蓋房的都聯系不上了。
追訪
住“科研樓”不受法律保護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介紹,根據法律規定,科研樓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但是不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該次交易進行的買賣用于個人居住使用,違背法律的規定,合同將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在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時,買方的權益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有專家表示,對于非法改變土地用途,尚缺乏相對應的監管和具體處罰條例。“但即便土地不收回,也應該重罰違規企業”,專家稱,購房者雖然不會涉及被罰,但也存在無法辦理住宅房產證的風險。
中介機構涉嫌違規操作
“嚴格界定的話,中介是違規操作”,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因為此類物業不能承諾有居住屬性,但此類購房者本身有購房入住的需求,所以無論中介是否有過告知做法,實際上從交易風險角度看,其撮合的業務實際上都是違規的。其之所以會介紹此類房源,在于過去一直沒被查,所以都是僥幸的做法。但若真出現糾紛,那么中介本身是要受到各類懲罰的,甚至要取締營業執照。
韓驍稱,房產中介在買方簽訂合同前,沒有明確真實地告知當事人房屋性質,且在合同內容中也沒有明確表示出用地性質,那么涉嫌存在欺詐行為。
最近,南京雨花臺區人民法院對一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借款人進行強制執行,發現她住著別墅用著奢侈品,但欠款高達485萬元,其實是個“負婆”。
“法律不是兒戲”,許昌市民張某對這句話有著“多么痛的領悟”。他參與法院網絡司法拍賣并競拍成功后,又反悔不想要所拍房屋。3月16日,他所交的14萬元保證金已被法院沒收不再退還。
“法律不是兒戲”,許昌市民張某對這句話有著“多么痛的領悟”。他參與法院網絡司法拍賣并競拍成功后,又反悔不想要所拍房屋。3月16日,他所交的14萬元保證金已被法院沒收不再退還。
“法律不是兒戲”,許昌市民張某對這句話有著“多么痛的領悟”。無奈之下,一個月后魏都區法院只能將張某所悔拍的別墅重新拍賣,該房被他人以185萬元買走。
“法律不是兒戲”,許昌市民張某對這句話有著“多么痛的領悟”。
2005年太康縣華夏外國語小學建設之初,審批了83.7畝作為教育用地,租期15年,而當時該校只使用了20余畝。報道還顯示,罰款沒能阻止校園內違章別墅和商品房拔地而起,住建部門曾執法遭校方圍攻。
太康縣華夏外國語小學租用農民土地建學校的同時,還在校園違規建設獨棟帶院別墅及多排小高層商品房對外公然銷售。別墅建設一年多來,不但沒有被查處,而且房子越建越多,一直沒有人管。
太康縣華夏外國語小學大肆租用農民土地,開發商品房和獨院別墅,“學生報名處”成了“售樓部”。
(原標題:杭州西湖邊一老別墅掛牌:底價5億,中介稱有人出價4億被拒) 底價5億元掛牌的杭州西湖邊南山路204號別墅,兩棟樓總建筑面積733 。當時一同進入拍賣市場的還有南山路206號茅以升故居,以及南山路202號恒廬,買家分別是貝尼尼(杭州)餐廳董事長、著名浙商姜際春,和如今的恒廬美術館館長席挺軍。
近日,麒麟警方抓獲一個專門針對未裝修入住別墅盜竊電線的犯罪嫌疑人。通過仔細觀察后,其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12日先后5次竄至曲靖城南片區的這個小區,專門針對未裝修的別墅盜竊房間內電線。
12月12日,家住鄭州惠濟區大河龍城的市民劉云起女士向映象網記者反映,她家所住的別墅自入住即出現屋頂漏水等一系列問題,她與物業多次溝通,至今未得到徹底解決。
淶水縣城鄉規劃局工作人員也在回應業主時證實,青青小鎮于2008年立項,多渠道信息源顯示,項目于2009年動工開建。需要爆破輔助開展土地平整作業的工地是青青小鎮項目六期A地塊,隔著一渡假日酒店與拒馬河相望。
淶水縣城鄉規劃局工作人員也在回應業主時證實,青青小鎮于2008年立項,多渠道信息源顯示,項目于2009年動工開建。需要爆破輔助開展土地平整作業的工地是青青小鎮項目六期A地塊,隔著一渡假日酒店與拒馬河相望。
多位小區業主介紹,曲藝界名人、電視臺名嘴都是自己的鄰居。
全國各地將停止審批別墅類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對聯排別墅、低密度花園等類別墅項目的審批也將進一步控制。同時,全國要嚴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高檔住房的土地供應,從而進一步調控住房供應結構。